第二百六十八章:肆虐妖族
“始祖剑!” 此剑便是仙剑最强之剑,就算是当年伏羲剑也不能相比。 御天真是怒了,被一群蝼蚁挑衅! 御天出现,怒喝:“万剑归宗!” 一言落下,无尽剑光化成剑气。 苍天无尽,终究被剑气遮掩。无尽剑气弥漫,直接将偌大的天空遮掩。 天空呈现无尽剑气,这漫天剑气直接化成催命的存在。 “铮.............” “铮............” “刺啦..........” “不....不要啊!” “此人是谁,如何如此强横!” ................................. 无数妖魔吼叫,却是在瞬间化成一阵虚无。 天空宛如下雨一般,无数的妖魔直接化成本体落入地面。 天空宛如下雨,御天则是冲向天空:“本帝百年未出,这个天地已经忘记本帝威严吗?” 苍天怒吼,电闪雷鸣! 御天凝视一处,这里那是一个妖魔汇聚之地。此刻这里无数妖魔正在屠杀凡人,御天怒喝,瞬间引动这些妖魔之心。 随即这些人惊骇,一道冲天剑光浮现。 却见,御天直接咆哮:“天地正气,浩然长存,不求诛仙,但斩鬼神。” 剑气冲天,撕裂这个虚空,更是冲向神界,刺穿神界的屏障。 “斩...............” 一言落下,瞬间化成无尽剑光涌入这一出妖魔汇聚之地。 “不..............” “这是人皇御天,传闻的人皇啊!” “我们......啊..............” ................................. 惨叫落下,瞬间化成一阵虚无。 “哼.............”御天冷哼一声,六界全都在瞬间触动。人皇御天生气,看着修仙界一幕一幕怒火冲天。 御天再次挥剑:“一剑生世界!” 这里乃是一处妖族城池,这里本是人类城池,如今却被妖魔占据,化成一处死亡之地。 一剑落下,直接跨越一洲之地! “铮.............” 剑光璀璨,直接浮现一个小世界。小世界直接没入这个妖魔之城。 “砰.................” 偌大的城池,瞬间化成虚无。 御天脚踏七星,天空雷电汇聚! “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偌大的修仙界,瞬间涌出无尽的雷电。 这雷电直接落入整个修仙界! “轰隆..............” “砰.............” “不要啊?!” ................................ 无数妖魔全都被这雷电击中,这雷电直接充斥整个修仙界。无数的妖魔全都是化成飞灰。 御天站在天空,锐利的眸子扫视整个修仙界:“修仙界所有修仙之人,全都给本帝下山除魔卫道。这个天下不清净,本帝便令你们满门不清净。哼..................” 冷哼之音,瞬间传遍整个六界。六界之中,无数人面对这一声冷哼都是感觉到惊讶! 神界! 天帝面容铁青,就算是手指节也是铁青。 “御天小儿........本帝.............” 伏羲气,真是气......这始祖剑被御天偷走,如今正大光明的使用,自己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尤其刚才一剑,竟然刺穿了神界。这令伏羲生气。 修仙界! 蜀山剑派! 清微闻言,直接大喝:“修为有成弟子,全都下山收服妖魔。” 无数白衣弟子直接离去,一个个组队除魔卫道。 清微带着一丝感慨:“还是祖师强大......仅仅一句话,直接威胁整个修仙界。一个人站在那里,斩杀无数妖魔。” ........................ 昆仑八派! 一个个都是出山,这可是人皇御天的话语。人皇御天,典籍之中记载的存在。 一个个不然招惹,全都出现在修仙界。 妖魔更是惊骇,有些有关系直接向着妖界逃离,还在修仙界带着,这完全就是找死! 无数妖魔心惊胆颤,深怕自己成为御天剑下亡魂。 御天自己站在苍天,锐利的眸子凝视整个修仙界:“红毛.....约束一下魔族。要是魔族也敢出现修仙界,残害人族.....本帝也不会放过魔族。妖界也是一样!” 一言落下,直接威胁妖界和魔界。 重楼闻言,也是无可奈何。百年前刚刚战斗过,自然知晓御天的力量。 如今修仙界和人间界,也算是御天底牌。这无尽的气运,完全来自这两界。一旦这里出现什么问题,御天的气运便会出现问题。为祸人间,便是削弱御天的实力。这自然惹怒御天了! 御天缓缓降落,依旧落到这个雷州。 此刻,云霆已经傻眼了。 “拜见人皇!” 云霆直接双膝跪地,带着惊骇凝视御天。 御天乃是何人,这可是人皇啊。被称为人族唯一的皇,无数的帝王也不敢对于人皇不敬。传闻这修仙界曾经建立一个国家,这个国家竟然对人皇不敬。仅仅一年世界,这个国家直接被覆灭。 这就是人皇,人族唯一的皇。 云霆拜见,御天则是轻笑:“不错......且不说这雷灵之体,就说这守护雷州十几年足够令本帝欢喜。可愿成为本帝弟子!” 云霆一愣,瞬间双膝跪地:“拜见师傅!” “好.....好.........!” 御天还真是看中云霆资质,一个雷灵之体,更是一个上古雷神转世。这完全就是一个修炼雷系仙决的妖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