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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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傲辰吩咐下人不得打扰,所以洪峰此时连门都不敢敲,只在门外来回踱着步子,唉声叹气的,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傲辰早上说他会做星星盒的事,洪峰的性子耿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估计要八辈子才能追到钰儿,压根没有领会傲辰的好意,一副天塌地陷的表情,如果靖阳在这,肯定少不了一番嘲笑。 数个时辰后,夕阳西下,傲辰才从房间里出来,伸了个懒腰,活动着身子。 一看到傲辰出来,洪峰就一个箭步飞射到傲辰身前,急不可耐的道:“辰哥,我哪会做那个星星盒啊?让我做那小玩意,还不如让我真的上天摘星星呢,现在钰儿一直向我讨要,我都躲她大半天了!” “你会做星星盒啊?而且都已经做好了!” 傲辰是故意把洪峰晒在外头的,想讨老婆,总得付出点代价吧?这样将来就算钰儿知道这星星盒不是洪峰做的,至少也会为洪峰的一番心意而感动。 “辰哥你怎么犯糊涂了啊?我哪会做那么精细的东西啊?” 洪峰举起自己蒲扇似得大手,放在眼前反复的看着,就自己这双手去弄那么精细的玩意,就是给自己一百年的时间也做不出来啊?让他拆还差不多。 傲辰也懒的再去点播洪峰了,就他这性子,自己教他追钰儿,难度不比让铁树开花、公猪上树来的容易,还是直接点的好,转身回房,拿出一个崭新的星星盒丢给了洪峰,制作这星星盒的材料并不难寻,早上自己列了一张清单,这儿的下人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材料拿来了,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本就是要连钰儿的那个一起做了,只是没想到洪峰居然会不解风情都这种地步,换个人让一个漂亮小姑娘缠着,肯定开心坏了,巴不得缠得越久越好,像洪峰这种男人,一万个里头都挑不出一个来。 傲辰见洪峰竟然耿直到这种地步,也不拐弯抹角,直接的道:“你无药可救了,回头署上你的大名,这东西就是你做的了!” “这……” 洪峰原本是想让傲辰帮忙做一个,没想到傲辰竟然早已经做好了,而且做的更彻底,居然让自己来署名,这种冒名顶替的事,这辈子连想都没想过,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什么这,一个小玩意而已,我说是你做的,那就是你做的,你不会连署名都要我帮忙吧?我找碧菡去了……你可别傻傻的马上就把这玩具交给钰儿,怎么着也得拖上几天,假装买材料什么的,等回到中洲,你们再见面就不一定什么时候了!” 说完,傲辰丢下正一脸纠结的洪峰,径自离去了,自己都帮到这份上了,他要是还讨不了钰儿的欢心,就真的没辙了。 “碧菡,在吗?” 碧菡和琉璃的房间离傲辰住的地方不远,拐个弯、几步路就到了。 “公子,有什么事吗?” 碧菡没让傲辰多等,说话间就打开了房门,琉璃那可爱的小脸也一同出现在了傲辰眼前,笑眯眯的,想来是猜到傲辰这次来的原因了。 “给你!” 傲辰也不多说什么,直接就把手里的小木盒递给了碧菡,这个自己连名字都没有起的小玩意几乎都快人手一个了,再这么下去,都快成二两银子一个的路摊货了。 “谢谢公子!” 碧菡没想到傲辰竟然这么快就做好了,原本准备了许多感谢的话,可话到嘴里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就凝聚成最简单的一句。 琉璃抱着碧菡的胳膊,跃跃欲试的道:“嘻嘻,菡姐姐,这下你也有了,一会我们打开后放在一起,肯定很漂亮,就像我们一起在星星里跳舞似得。” 秦歌有意让利,仅仅两天的时间就结算清楚了,所有的货物均由秦歌派人送到码头,而傲辰他们则轻装简行的去南宫家,准备再购买一些东西,毕竟剩余的银票带回南荒是不符合生意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们就此告辞吧!” 听闻傲辰等人要离开,秦明杰等几个受过傲辰指点的人一大早就等着为大家送行,人生五大恩,分别是父母的养育之恩、上司的知遇之恩、妻子的共苦之恩、师父的栽培之恩、最后是救命之恩,授艺之恩也算是栽培之恩的一种,不管在哪,都不会是一件小事。 明杰听到傲辰要走,急忙道:“君公子,再等等吧?秦哥昨夜连夜出城,说是要为三位公子准备送别礼物,到现在还没回来……” “不用等,我回来了!” 明杰话音未落,秦歌那豪迈的声音便从城堡外传来,一行四骑,身后还牵着三匹无人乘坐的骏马,一匹乌黑如墨、一匹鲜红如血、最后一匹洁白如雪,长长的鬃毛披散着,奔跑时、四只蹄子仿佛不着地似得,连不懂马的几女都看出这三匹马俱是日行万里的神驹。 秦歌强忍着心疼,都不敢去看自己送出的三匹马,这好马就跟美人一样,没有男人会嫌多,朝着傲辰等人拱了拱手,翻身下马,亲自把那三匹骏马牵到傲辰几个人身前,颇为得意的道:“分别在即,秦某琢磨着咱爷们就没有不好马的,这三匹马都是我马场里的马王,真正的万里挑一,任何一匹都不逊于我的黑煞星,送与三位当坐骑,聊表一番心意。” 明杰没想到秦歌连夜准备的礼物居然是这三匹骏马,为秦歌这次的大方感到了惊讶,秦歌是个马痴,特意在城外的一处地方建立了一个辽阔的马场,驯养了近十万匹骏马,一是日常需要、二是为他驯养好马,特别是黑色那匹,与黑煞星是同父异母,自己曾经想试骑都不让,说是这几匹马就相当于他的老婆,不能试、试了要出事,这会居然舍得把他老婆送人了? “多谢秦兄割爱!” 傲辰虽然不像秦歌嗜马成痴,但鉴别的眼光还是有的,好马难寻,毛色这么纯正的就更加难寻了,这三匹马的毛色油光发亮,眼神中都透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显然都还未经驯服,浑身的肌肉蜿蜒起伏,充满了一种力量美,平日绝对是药材不断的、三五个马夫伺候一匹的,属于那种万金不换的好马,一行人中最好马的洪峰,看到那匹黑马时,眼睛都快拔不开了。 秦歌看到洪峰脸上的神情,觉得自己一番心意没有白费,望着大家郑重其事的道:“下次各位再来南荒,提早通知,秦某必定亲自去码头迎接!” “好,秦兄保重,在下告辞了!” “秦兄,就此别过了!” 傲辰本就是个行事果断、干脆利落的人,也不客套,说完便率先转身离开了。 “保重!” ………… “崔叔、莫叔、罗姨,这马你们有兴趣吗?” 傲辰虽然知道洪峰非常喜欢那匹黑马,可是于情于理都得先问问崔命和莫氏兄弟。 “不用,我们有背上的刀足矣!” 莫氏兄弟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连看都没多看那三匹马,跑的还没他们的轻功快,要来还要浪费精力照顾它。 “不要了,你们骑吧!” “君子不夺人所好,还是你们年青人玩吧!” 罗秋语微微摇头,拒绝了,崔命本是有点喜欢,可秦歌这三匹马送给傲辰三人,要真收下了不是遭人埋怨嘛。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琉璃、钰儿,你们喜欢这马吗?” “不要,凶巴巴的,刚才我靠近那红马,还想踢我来着。” “我要跟着师父,没地方养这小祖宗。” 琉璃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钰儿倒是钟意那匹红色的,可她知道越是好马就越需要精心伺候,她照顾不过来,想了想就拒绝了。 “好吧,胖子,黑色那匹归你了。” “嘿,谢了,还是辰哥你知道我心思!” “你看着那匹黑马,眼神直勾勾的,眼珠子都没转过,不是瞎子都看出来了,天奇,你要哪匹?” 傲辰嗤笑了一声,随意的道,说完则望向一旁的天奇询问意见。 “我要那匹红色的吧!” 天奇钟意的其实是白色的那匹,看着有种一尘不染的美,红色那匹颜色过于鲜艳不说,而且两眼上方还有一道黑色的竖痕,看起来像一只竖眼似得,有点不吉利,总不能把最差的给傲辰吧? 傲辰似笑非笑的看了天奇一眼,哪会不明白天奇这是在谦让,故意的道:“我长年四处奔波,没办法伺候这种好马,跟着我只是个累赘,还是大鹏比较方便,回中洲后我就把马送给靖阳的,把他关了这么久,总该有个道歉的礼物。” “那我要白色的。” 傲辰这么一说,天奇立即就改口了,被靖阳叫了这么久的大天二,一腔怨气本就无从发泄,这骚包的红马还是让他骑吧。 “好,那就这样决定了!” 三言两语间,三人就把马分好了,不过也没人急着去骑,要驯服这等心高气傲的马王,可不是简单的事,不急于一时。 没有押送货物,众人一路有说有笑的,轻松的不得了,简直像是游山玩水。 离开万兴城也就半天的功夫,在一个岔路前停着一行人、中间停着一辆装潢豪华的马车,一个个翘首盼望,显然是在等待着谁。 傲辰等人本着提防的心思,打量着那一行人,其中一人越看越是熟悉,傲辰和洪峰相互对视了一眼,马车前站着的那位女子不是那夜表演莺歌燕舞的师妙语又是谁? 当晚在场观舞的几人不约而同的将视线落在了天奇身上,有着几分质问的意味,他们可都不曾和师妙语交谈过,不是找天奇的还能是找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