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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_第94章

    明明比他大那么多岁,却依然单纯的好像一个一心想结识新伙伴的小孩子。

    他这般冷血又自私的恶魔,哪里配得上“伙伴”二字呢?

    第63章

    官道上, 一队马车正慢吞吞地走在路上,后面还用骡车拉了一个竹笼子, 里面关了十几只被捆住了手脚的野鸡。

    “鲲哥, 咱们就这么慢悠悠地赶路,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皇城啊?”白春笙抓了一截甘蔗在嘴里啃着,一边吐甘蔗渣一边问道。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不许随意朝车窗外抛洒垃圾”的规定, 河蚌精便和其他路过的人一样,将嚼干净的甘蔗渣直接吐到路边,有路边放羊的赶着羊路过的时候,甘蔗渣便被羊低下头给吃掉了,看着十分有趣。

    不知不觉他就啃掉了半根甘蔗。

    “少吃点, 方才我见他们抓了些红箩鱼回来,你这几日喝药, 也不能吃太过油腻的, 那红箩鱼肉质清甜细腻,正好可以拿来做个鱼羹。”王鲲风将车厢里剩下的几截甘蔗夺过来丢到车厢外面的踏板上,不让他再吃了。

    这几日为了压抑体内“属于河蚌求偶期的本能”,白春笙被迫喝了许多苦药, 整个妖都不好了,王鲲风看着心疼,也不知道从哪里寻摸到了一些窖藏的甘蔗,每日喝完药便给他啃一截, 权当是吃糖了,且毛大夫也说了, 甘蔗和中润燥,清热除烦,适量食用倒是可以缓解河蚌精体内的燥热症状,不过,这东西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王鲲风知道他家河蚌除了他谁也不怕,便每日不厌其烦地亲自盯着控量。

    “红箩鱼?我倒是听说过这种鱼,说是进上的贡品,本朝皇族最爱食红箩鱼了,怎么这里也能抓到?”

    “这里原本就是红箩鱼的产地啊,这个季节的红箩鱼还不是最为肥美的时候,不过也可以吃了。”王鲲风笑了笑没有说话,涉足本朝贡品什么的,这种事情就不要让他家河蚌知道了,他家河蚌只要这么轻松快活地开两个小铺子,做点儿好吃的就行了,他可不像他那个亲爹,表面多情,实则最是无情,他喜欢的人,自然要好好护着,舍不得他受一丁点委屈。

    说话间,两个随行的侍从抬着一个箩筐回来了,箩筐底部垫着一大块冰块,上面便是几条约莫一尺多长的鲜鱼了,如今北方天气尚且寒冷,这鱼一捕捞上来便很快冻死了,鱼身结了一层薄冰,倒是衬得那胭脂红的脊背鳞片更加的漂亮了。

    “这鱼怎么吃?”白春笙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那扁扁的鱼腹。

    “御厨们一般是拿来做成鲜鱼脍,或者是鱼羹。这鱼肉质鲜嫩,佐以调制好的酱料,做成的鲜鱼脍最是美味了。”王鲲风在一边解释道。

    三郎一出生就被送到别院去了,长这么大就没吃过传说中的御膳,听了也十分心动,眼巴巴地看着他家嫂子。

    正好自己也有好几日没有下厨了,有些手痒,白春笙便卷起袖子,准备好好给自家猫爷和三郎做一顿鲜鱼吃。

    红箩鱼拿过来剖洗干净,切掉鱼头,对半剖开,这个季节这种鱼还没到产卵期,肚子里只有一点点刚发育出来的鱼卵带,将肚子里的内脏清理出来丢掉,留下的便是白如雪的鱼肉了。

    将鱼皮剥下来放在一边,看了看鱼腹肉的厚度,白春笙连续切了三条鱼,才勉强凑够了一盘鲜鱼脍。又切了些姜丝、蒜泥,混着炸好的豆油,融了一点点甜面酱进去,简单做了一碟蘸汁儿。

    红箩鱼的鱼皮上面还连着一些鱼肉,白春笙便将鱼皮切块,和剩下的鱼肉一起做了一道鲜鱼羹,鱼羹的汤底是用红箩鱼的鱼骨熬制而成的,熬好之后将鱼刺捞出来丢掉,这样鱼羹里便有鱼汤的鲜美,而没有鱼刺的烦恼了,虽然自家猫爷和三郎原形都是猫,不惧怕鱼刺,不过,白春笙总是担心他们会被鱼刺卡着,每次做鱼的时候习惯性地喜欢把鱼刺给剃掉。

    还剩下几条红箩鱼,个头太小,拿来做鱼脍和鱼羹都不太合适,白春笙想了想,索性在鱼身上划拉了几刀,加入调味料腌制了一会儿之后,拿来做了几条烤鱼。

    因为红箩鱼身上没有多少鱼油,要想烤出来的红箩鱼好吃,烤制的时候就得刷两层油上去,提升口感,另外可以预防鱼被烤焦。被火焰灼烧后的红箩鱼,光是闻着味道便鲜美得让人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三郎原本还有些矜持着,烤鱼的味道散发出来之后,便再也矜持不下去了,坐立不安地看着自家嫂子在那儿烤鱼。

    猫大爷从自家河蚌开始准备烤鱼的时候,便十分自觉地变成了一只大猫。

    吃烤鱼什么的,还是原形吃着最痛快。

    三郎见状,犹豫了不到三秒钟,也原地变成了一只黄白相间的幼猫,冲着已经在滴油的烤鱼喵呜了两声,圆而大的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架子上的烤鱼,将“垂涎三尺”这个成语表达得十分到位。

    “好啦~先喝点鱼羹暖暖胃,再吃烤鱼和鲜鱼脍。”白春笙被两只猫盯着,实在按捺不住,借着替他俩盛鱼羹的机会,快速伸出贼手,撸了两把猫,赶在猫大爷发飙之前,急忙将盛好的两碟子鱼羹放到他和三郎面前,“快吃吧!”

    猫大爷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竟敢当着未婚夫的面轻薄小叔子?晚上再细细与你算账!现下还是先吃鱼要紧,低下头,灵巧的舌便在鱼羹上舔出了一道小沟壑。

    不愧是上贡的贡品鱼,红箩鱼做成的鱼羹鲜美无比,鱼肉入口即化,又带着一股子清甜,一大一小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圆润可爱的屁股撅在那里,毛绒绒的看着手感就非常好……咳!光天化日之下,轻薄未婚夫和小叔子都是不对的~

    为了转移自己试图轻薄小叔子的罪恶心理,白春笙也盛了一碗鱼羹出来自己吃着,这一吃,顿时将轻薄小叔子的念头甩到了九霄云外,这红箩鱼不愧是贡品啊,连鱼骨头熬成的鱼汤都这般鲜美!为了增加鱼羹的口感,白春笙在鱼羹里加入了一些红薯米分,羹的口感更加浓稠了,里面的鱼肉被红薯米分包裹了之后,肉质也更加爽滑弹牙,实在美味!

    也难怪家里两只猫吃的头都不抬了。

    原本还想分一些鲜鱼羹给毛大夫他们也尝尝的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将这些鱼羹都留下来,家里两只猫可能都不够吃呢,别人还是忍忍吧。

    果然,没一会儿,一小锅鲜鱼羹便被两只猫吃得干干净净,若不是碍于面子,白春笙有理由相信,三郎是十分想爬到锅里,将锅底剩下的那点鱼羹给舔干净的。

    还好烤鱼也做好了,担心两只猫烫着,白春笙还特意将烤好的鱼放在一边凉了一会儿,现在鱼肉的温度正好,将烤鱼从树枝做的简易烤架上卸下来,一只猫两条鱼,正好。

    猫大爷闻着香喷喷的烤鱼,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锋利的爪子按在烤鱼上,准确地划拉出一大块刺少肉多的鱼腹肉,推到盘子边上,示意他也一起吃。

    三郎见状,也从自己面前的碟子里划拉出一大块鱼腹肉单独放在碟子边上,大而圆的眼睛含着笑意看着他。

    “你们吃吧,我这几日正喝药呢,毛大夫说不能吃辛辣或者火气重的食物,这烤鱼外面撒了辣椒末了,我若吃了,非得被毛大夫骂不可。”白春笙笑着掀开一边的汤锅,里面是半只野鸡,炖了一个多时辰,鸡汤的味道十分鲜美浓郁,“你们快吃吧,我这里有野鸡汤,待会儿拿这个下碗手揪面片吃好了。”

    猫大爷也恰好想到了这一点,便没有再劝,和三郎一起低下头,埋头痛快地大吃了起来,两条烤鱼不大,没一会儿便只剩下两幅鱼骨架了,连鱼头都吃得干干净净。

    “慢点吃,还有些鲜鱼脍呢。”白春笙将揪面片放在火上煮着,端了早就切好的鲜鱼脍过去给两只猫分了分。

    原本这鲜鱼脍应该先吃的,不过现在天气寒冷,肚子里一点热乎气都没有便吃这样的寒凉之物,担心家里两只猫闹肚子,白春笙便擅自违反了鲜鱼脍的进食时间,将它安排在最后才端出来。

    本以为鲜鱼羹就已经足够美味了,没想到蘸了酱汁的鱼脍又是另外一种独特的口感。红箩鱼的鱼肉比白春笙上辈子吃的三文鱼还要鲜嫩弹牙,小小一碟鱼脍,没一会儿就被吃得一点不剩。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踩了踩爪子,方才那鱼脍太过美味,他竟然忘了让自家河蚌也尝尝了。

    “好吃吧?可惜我还在喝药,不能吃这样的寒凉之物,等我身子好些了,到时候再让人多抓些红箩鱼回来尝尝好了。”白春笙看出了自家猫爷的不自在,不由出声安慰道。

    “这里还有些揪面片,你们要不要再吃些?”一锅鱼羹外加一碟鱼脍、四条烤鱼,看着多,其实也并没有多少,白春笙特意多做了些揪面片,出门在外,做手擀面不方便,只能揉了一块面团,做了最简单的揪面片,炖好的半只野鸡捞出来,拆成鸡丝,等到鸡汤里的揪面片煮熟了之后,再加鸡丝加入进去,撒些切碎的青菜进去,便是简单又美味的鸡汤面片了。

    闻着野鸡汤鲜美醇厚的香味,两只猫不由自主地点了点毛绒绒的大脑袋。

    如此这般,一路走一路吃,足足走了十日,才抵达临江城,这里也是距离皇城最大的一个城池。

    王鲲风决定在这里修整两日再出发。一来可以带他家河蚌逛一逛这繁华的临江城,二来,本地特产的水晶虾正是上市的时候,来都来了,自然要饱一饱口福。

    临江城乃是拱卫皇城的四大城池中,占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产出河鲜也最多的大城,因靠近本朝最为宽阔绵长的青练江,每年各地进贡的数不清的鲜鱼都会从这里上岸,转快马从官道运送入京,因此,和皇城相比,反倒是临江城可以吃到更多进贡的鱼虾蟹贝。

    王鲲风他们一行进了城之后,也没有去驿站,而是找了一处靠近码头的客栈,包下了一个小院子,让其他人留下收拾东西,他则带上白春笙一起,去码头附近觅食去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大哥带着大嫂出去开小灶去了,有心想跟着,又怕大哥生气,犹豫间便错过了尾随的最佳时机,只能蔫头耷脑地回自己房间歇着去了,反正,就算大哥忘记了,大嫂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给自己带些鲜鱼的。

    临江城的码头占地面积十分大,非常的气派,即便已经过了早市的时间,人也非常多,不但有许多摆摊卖鱼的,还有许多开食铺的,做的吃食也比他们小镇更加的精致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