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重生成四个大佬的亲妹妹在线阅读 - 第92节

第92节

    “怎么了?”阿木疑惑。寻思着自己刚刚的话也没什么毛病啊,怎么这气氛?不由问,“他出事了?”

    “没有没有,就是没想到。”阿森连忙解释,“瞧着不像是孤苦无依的。”

    “他是什么人,哪能让咱们瞧出来?”阿木笑道,“我也是到了边关,见了白将军,才知道,阿瑾居然是前兵马大元帅顾凛的亲孙子。”

    “只可惜,受人迫害,流落到咱们花江村。”阿木说道,“当年,军中出了叛徒,顾元帅为国捐躯,同年,纳兰夫人意外而亡,皇后一病不起……简直是要将纳兰氏赶尽杀绝一般。”

    众人都有些意外,没想到当年的经过竟然如此复杂。

    难怪阿瑾小小年纪,就中了那样凶狠的毒,原来是受了牵连。

    长大后,他们自然也陆陆续续听闻一些朝堂之事,当朝太子萧惊尘,乃是皇后纳兰沁所出。能入主东宫,除了他嫡长子的身份外,前首辅纳兰云淮权倾朝野、一手遮天才是主要原因。

    而在十多年前,纳兰云淮致仕,没多久便驾鹤西去,从此,纳兰一脉式微。

    虽明显未威及皇后、太子的地位,但外戚顾凛战死边关、纳兰汐意外身亡、纳兰谦远离京都、皇后更是一病不起……如此种种,显然是上位者有意为之!

    如今,为何又让阿瑾彻查十年前纳兰夫人之死?

    是想要借题发挥,还是旧事重提?

    “我其实一直有个疑问,阿瑾为什么不愿回顾家?”阿柔道,“顾家在京都,似乎过得挺好的。”

    阿木看了看她,只说了浅表的一层:“外传顾尚书惧内,阿瑾性子又桀骜,自然不愿回去受那个气。”

    “原来如此。”阿柔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父亲战死沙场、正妻意外身亡,连纳兰谦都夹着尾巴举家搬至沬州,顾尚书却仍然在京都过得风生水起。想来,新的尚书夫人定然颇有手段。

    ——惧内……这词用的倒是贴切。

    “爹娘去哪儿了?”蜚蜚起的晚,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拉着大哥的手,“大哥见过爹娘了吗?”

    阿柔便说同她解释:“今日例行到各铺子去理账,爹娘一早便出发了,可巧,不知道大哥今日抵达,方才已派了人去寻他们。”

    “起的这么晚,看你往后还敢不敢喝酒。”阿林笑话她,“若不是大哥疼你,不让动,咱们可就把你的礼物分了。”

    蜚蜚才不听他的调侃,昨夜明明是他亲口说了藏酒的地方。

    “大哥送了我什么礼物?”蜚蜚乖乖看向阿木,“瞧给哥哥姐姐们眼馋的。”

    “岂止是眼馋?”阿森捂着心口,怪声怪气地道,“大哥几时能对我也这样上心就好了。”

    “到底是什么礼物?”蜚蜚见他们都要笑不笑的,心里更好奇了,抓着大哥的手晃啊晃的,“倒是先给我看看。”

    阿木便牵着她的手,去了后院。

    她刚刚来的时候没有注意,这会儿才发现通往后院的拱门边,摆了一排的酒坛,都没拆封,足有十几坛。

    “听说你爱喝酒,回来时便带了些。”阿木望着她,“三十年的东风烈,十五坛,够不够?”

    “够够够!”蜚蜚点头如捣蒜,抱起一坛就跑,“我得赶紧藏起来,不然阿爹回来又要收缴了。”

    一坛有几十斤,她拎着十分费力,不醉要上来帮忙,阿木却单手就拎起一坛。

    “往哪儿走?哥给你送过去。”阿木拎着两坛,见她这个酒鬼的模样,也不敢给她太多,就说,“剩下这些,要找个地方窖着,先喝两坛。”

    她平时只能一杯两杯地喝,一下给她两坛,小姑娘有一种暴富的感觉,开心得仰头大笑,连忙把抬不动的那坛放了回去,在前面步伐轻快地给大哥带路。

    见她还和阿柔住一个院子,大哥又说:“咱爹娘……苛待你?”

    “没有啊。”蜚蜚有些不好意思,“我、我一个人睡害怕,就跟姐姐住一起,你们不要再说我了。”

    万一说着说着,阿柔嫌弃她,不让她住了怎么办?

    阿木觉得十分惊奇,他在边关久了,身边都是大老爷们儿,连蚊子都是公的,头一回知道有人睡觉还会害怕。

    只觉得妹妹还如小时候一般天真,只是模样更好看了些,不由十分心软。

    “不说你。”摸摸她的头发,又哄她,“中午一起喝酒?”

    蜚蜚连忙摇头,小声告状:“阿爹不给!”

    “为何?你喝酒闹过笑话?”阿木与她闲聊,“都没醉过为什么不给喝?在家没事儿,少喝一点。”

    这话简直说到蜚蜚心坎里了,看大哥的眼神如看天神下凡。

    走到大哥院子前,蜚蜚问:“你穿这样累不累?要不要先把衣服换了,轻松些。”

    “等会儿再换。”阿木摸摸挺拔的鼻梁,有些不自然。

    “为什么?”

    “这黑甲极重,穿脱都很麻烦,爹娘还没见过我呢,可不得显摆一圈再换。”阿木实诚道,“唉,家里伙计腿脚太慢,这都半天了,还没把人找回来。”

    听了这么个接地气的理由,蜚蜚差点没笑趴下。

    刚开始还觉得大哥穿上这身铠甲让人望之生畏,此刻却觉得颇有些可爱。

    也不害怕了,还左看右看,瞧那铠甲的材质。

    结果发现,单单一枚甲片都有重量感,不禁震惊地望着大哥,这身甲胄得有多重?!

    “加上盔帽,重九十九斤。”阿木道,“无妨,已经习惯了。”

    九十九斤,这么重?根本就是穿了个人在身上!

    “了不起!”蜚蜚一抱拳,“大哥辛苦了,祈祷爹娘尽快回家!”

    阿木:“……”

    江敬武和柏秋急匆匆赶回来,见到许久未见的大儿子,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与阿林是双胞胎,同一张脸,他却明显更成熟一些,这让做父母的颇为心疼,觉得他在边关受苦了。

    柏秋根本无法忍住眼泪,几年没见,错过了儿子最重要的成长阶段,若不是也阿林与他长相一模一样,若不是在家中,恐怕都不敢认他。

    阿木也有些难受,一别八年,父母也不像当初那样年轻了……

    “我儿真是帅气。”柏秋扶着他的肩膀,上下打量,摸摸他的脸,又拍拍他的背,“瞧这眉眼,瞧这身量,瞧这腿……哎呦,怎么长的啊!”

    众人:“……”

    “阿娘,你捡牲口呢?”大哥回来,阿林便不像往日那般端着,笑道,“要不要看看牙口。”

    “臭小子,就你话多。”

    拉着大儿子的手与他说了许久的话,阿木怕她担心,说的都是些吃穿之类的事儿,训练的苦打仗的危险只字未提。

    问了他爱吃什么,柏秋便决定亲自下厨,让他们先聊,到厨房给他们做好吃的。

    宁大夫闻讯也赶了过来,见阿木这般神武的模样,也是唏嘘的很,同他闲聊了会儿,临近晌午,阿木才将铠甲换下来,穿着玄色的圆领袍衫,衬得宽肩窄腰,的确比二哥要强壮些。

    换了便服出来,就愈发察觉到他跟二哥的不同了。

    同一张脸,却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好看,大哥英武,二哥儒雅,谁也没有把谁比下去。

    “这几日可有任务?”江敬武与他闲聊,“让院子里的兄弟到客栈去住罢,家里多这么多人,不太习惯。”

    阿木想了想,说道:“近来不□□稳,还是守着罢,他们有换班的,无妨。”

    “怎么都这么紧张?可是收到了什么风声?”宁大夫也道,“阿瑾也让咱们注意些,这些时日,出门都让人跟着的。”

    “嗯,小心为上。”阿木没有多说,应当是不能透露,他们也没有多问。

    他难得回来,柏秋使出浑身解数,做了好些吃的。知道他在西北大营吃的多为面食,她也特意学了几招,做了些改良。

    做出来的菜,既有西北特色,又有她的味道,阿木不会一下子不习惯,其他兄妹几个也能接受。

    西北多吃大块炖肉或烤肉,里面配宽面,或者以烙饼为主食。

    柏秋便先将腌制好的大块儿羊羔肉简单烤制,去腥、增添风味,待表面焦黄、出油后,下锅爆炒,加豆瓣酱、蒜瓣、花椒与一种叫孜然的特殊香料。

    再将土豆、洋葱加进去,加少量水闷煮,汤水煮干后,放入青椒,翻炒至断生,最后加入小葱段,上桌时,连小锅一起端上去。

    因为是小锅炖的,又特意煮干了汤,里面的土豆被炕得表面焦黄、内里软面,羊肉鲜嫩弹牙,而且没有膻味。

    稍有点辣但十分下饭,配上烈酒,尝过的,无一不感叹此生足矣。

    除了炕锅羊肉,另有白切牛肉、红烧瓦块鱼、酿肘子、铁锅炖大鹅,外加几个清炒的时蔬。

    都是十足野蛮的吃法,因为西北天冷,冬天下雪的时候,大山里数月都出不去,所以当地的菜不仅块儿大,油盐也重,饱饱地吃一顿羊肉,一整天都不会太饿。

    兄妹几个都没见过这么豪迈的菜,尝了之后才发觉是从未感受过的快乐。

    难怪大哥长得这么英武,天天吃这些横菜,不长高个子才奇怪了。

    他们训练、打仗都耗费体力,吃食上自然要有保证,怕将士们吃不饱,他们还专门搞起了养殖。

    猪牛羊都有,尤其是对精锐队的孩子,早晚还有牛奶、羊奶。

    蜚蜚和阿柔吃的不多,几大块羊肉就饱了。

    吃好也没有离席,在那儿听他们喝酒闲聊,为了配合这餐豪迈的晌饭,父兄喝酒的器具都换成了碗。

    大哥瞥见蜚蜚乖巧地坐在那儿,冲她使了个眼色。

    蜚蜚灵机一动,拿出一个大碗,双手举着,对阿木说道:“大哥,我敬你一杯。这些年,你辛苦了!”

    她还没喝,说话就有点喝大了的模样,众人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就开始笑话她。

    阿柔张罗着要给她倒茶。

    蜚蜚连忙盖住碗,说得一本正经:“给大哥敬酒,怎么能用茶?显得我不诚心,是不大哥?”

    “是……罢?”阿木也没想到家人对她喝酒管得这么严,没敢跟爹娘说自己专程运了她十几坛烈酒回来送她。

    “你们看大哥都说了,”蜚蜚撒娇,“我就喝一点儿,下午我哪都不去。”

    江敬武便给她倒了个碗底的量:“好了,敬罢。”

    “来!”

    豪气干云地与大哥一碰碗,蜚蜚将碗中的烈酒一口闷。

    今日喝的便是大哥带回来的东风烈,初闻只觉得有谷物的醇香,入口却发现,这酒比她喝过任何酒都辣!

    辛辣之余,回味却更加醇厚、丰富,如吞了团火进肚子里。

    ——所到之处,尽是余香。

    然后,蜚蜚就傻了,脸上已肉眼可见的速度爬上红晕,眼神也混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