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他爸那么大的官,他还得下乡啊?”郑娟咂舌,“我说呢,怪不得吃那么胖。” “官再大也得服从国家的领导啊,国家政策就是这样,让你下乡你就得下乡。”郑全刚十分不满郑娟的说法,停了夹菜的筷子,训斥郑娟,“下乡有啥不好的,虽然吃苦,可主席都说了,这是让这些知识分子进行贫下中农再教育,是好事!” 郑娟哪敢跟郑全刚顶,连忙说:“好好好,爸你说的都对。”然后问,“那领导都吩咐了,爸,那你给小胖子安排啥活干?” 郑全刚皱起眉,发愁。他其实特别不想接宋兵这个烫手山芋,要他说,既然下乡来了,那就好好地接受教育,要是都下乡享福来了,这国家政策到底还存不存在了? 郑媛吹吹自己的粥,喝了一小口,接话:“就宋兵那细皮嫩肉的,也干不了啥重活吧?”又问郑娟,“他普通话说得咋样?说得好让他去广播站播广播去呗,咱大队广播站只有一个女广播员,再来个男的凑个对也挺好啊。不是有句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 郑全刚一琢磨,这还真是个好主意。 郑娟虽然学过拼音,可就乡下这边的教育水平,她哪里知道标准的普通话是啥样的,这边老师都不说普通话。她道:“我也不知道他普通话说得咋样,反正他口音虽然和咱有点不一样,不过他说的话我都能听懂。” 拼音标准设立才十来年,现在的人就算是学了拼音平时也不会用普通话对话,也就是念课文的时候用普通话念,平时说话拉呱都是用土话的。郑媛是在现代待习惯了,也说惯了普通话,一时没注意就问错了。不过他们都是北方人,北方人的口音和普通话区别也不是很大,基本上各个地方的口音都能听得懂,省城离这边又不远,外地的人听口音,可能都听不出来他们和省城口音的差别。 他们正聊着,忽然听到了几下敲门声。 郑媛他们愣了下,还以为听错了,结果这敲门声又响了几下,声音比刚才要响一些。 这可真新鲜,乡下人串门子都是直接往人院子里面闯的,从来不见谁敲门,难得还能听到敲门声。 “咱家没关门啊?”郑天明疑惑地念了句,然后扭着脖子朝门外喊,“谁啊,门没关,进来吧!” 话音一落,郑媛也扭过头去,就看到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白白嫩嫩的小胖子。小胖子手里还提着一个好大的包,探头探脑地走进来,可能是有点不好意思,就是笑。看到他们家在吃饭,挠挠头,对唯一认识的两个人说:“叔,郑娟,你们吃饭呐?”他倒退了两步,“那我过会儿再来吧?” “来了就一起吃啊。”郑全刚站起来,跟家里人介绍,“这个是刚刚来咱们这插队的宋兵同志。”又对宋兵介绍,“这是你婶子,这是我大儿子天明,他媳妇明月,还有我闺女郑媛,郑娟,这个你白天见过了,还有我小儿子天亮,底下这两个小的是我孙子和孙女……宋兵,你吃饭了吗,没吃饭就在家一块吃吧。小娟,去厨屋给宋兵盛碗饭。” 宋兵连说:“不用不用。”郑娟已脚步飞快地跑厨屋去了。 郑媛找来个马扎放到他脚边,仔细观察了下小胖子,心道,难怪郑娟看不上他,这孩子个子虽然不是胖成了球,但这一身肉也得快两百斤了吧,而且小胖子个子也不高,和她差不多。仔细看五官,却也分辨不出来,都被肉挤变形了,只能分辨出是双眼皮,鼻梁也高。又胖又矮,唉,都说胖子是潜力股,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郑全刚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下,看得出他很忐忑,脸皮也薄,透着红晕。 他结结巴巴地把东西递过来:“这,这是我从家带来的东西,我爸妈说,说让我送给全刚叔家。不是啥好东西,就是些吃的喝的……” 沈翠云没接,推让了下:“你来就来了,还带啥东西啊。” 宋兵非要送。 看得出这是宋兵他爸妈交代下来的任务,送不出去礼宋兵的脸更红了,眼睛还湿漉漉的,一副要哭的样子。他道:“婶子你就收下吧,真的不是啥值钱的东西。” 沈翠云接过来打开看了一眼,吓了一跳,好家伙,里面竟然包着好大一块熏肉!还有一些松子榛子干果啥的。郑媛也把脑袋凑过来看了一眼,惊讶地张了张嘴。 沈翠云更不敢收了,这礼真的太贵重了。 小胖子解释:“我家有亲戚在东北,这些都是他寄过来的野味,他在山里,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很常见,所以经常往家寄,对我家来说真的不是啥值钱的东西。不过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比较稀罕了,所以我妈才让我拿来走礼的。” 他说得真诚,眼睛水汪汪的。 沈翠云被他这个小可怜的表情看得心软:“哎哎哎,行吧,婶子收了就是。”心里默默决定了以后一定要对这个小胖子好一点,然后把包交给郑娟,让郑娟把东西都放到屋里去。随后就招呼小胖子吃饭吃菜,一边问小胖子:“你才几岁啊你爸妈就让你下乡来啦?” “我十六了。”小胖子本来不想吃饭的,可他在知青点是真的没吃饭,又是生长发育的年纪,这会儿早就饿了,郑家的饭菜闻着又很香,他就忍不住下筷子了。没想到一吃还真好吃!“婶子,你家的菜真好吃!比我妈烧的饭还好吃。”又说,“我爸妈本来不想让我来的,是我非要来的。” 郑全刚本来不喜欢这个他爹在后面走后门,他还吃的那么白胖的小子,一听他是主动来的,对他的看法就略有改观了,至少说明这小子愿意吃苦,有这个觉悟。 沈翠云慈祥地看着小胖子:“要是觉得婶子家的饭好吃,那就常来婶子家吃。” 小胖子眼睛一亮:“可以吗?” 第128章:知青上门2 这小胖子还真不知道什么叫客气啊。 许是郑媛的眼神透出来的意思太明显了,让小胖子感觉到了不好意思,他脸一下子红了,结结巴巴:“我就,就说说,婶子你太客气了。” 郑娟噗嗤笑出了声,把小胖子的脸笑得更红了。 小胖子刚到知青点里就有人给他说了知青点的规矩,他们住在知青点的那些知青都是一块吃饭的,大家轮流做饭。小胖子从小娇生惯养的根本就不会做饭,他还愁要是轮到他做饭了该咋办呢,一听沈翠云的话,可不就顺口答应下来了吗。答应完了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句多么厚脸皮的话!他以为自己就要被这家人讨厌了呢,沈翠云却说:“可以啊,你要吃不习惯知青点的饭,就到婶子家来吃。” 小胖子可不敢再就坡下驴了,连连摇头。 郑媛看着小胖子,目光闪烁了下,给小胖子夹了筷子茄子,她见小胖子似乎很喜欢吃茄子,说:“你们知青点是轮流做饭吧?你是不是不会做饭?” 小胖子红着脸点头,又赶紧说:“不过我可以学的。” 郑媛心思一转,说:“其实你可以把队里分给你的粮食啥的拿到我家来,跟着我家一块吃饭。闲着了你就帮家里人干点活看看孩子啥的,这样你不占我家便宜,我家也不占你的便宜,就当家里多了你一口人呗。” 话音一落,家里好几双眼睛齐刷刷落在了郑媛的身上。郑媛把这些目光全都屏蔽了,目光灼灼地看着小胖子:“你觉得咋样?” 小胖子愣了一下,他倒是很想答应,支支吾吾问:“可,可以吗?”左右看看郑全刚和沈翠云的神色,“不会太麻烦你们家吧?” 其实这真的是个好法子,领导专门跟郑全刚打了招呼让他照顾一下人,他肯定要照办的。可不管咋照顾,那能有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来得细致?而且小胖子又不是白吃他家的饭,家里虽然多了一双筷子,可人家小胖子是交了粮食的。其实知青点的房子不多,也有不少知青是在乡亲们家里借住的,就是家里的房子少,要是小胖子愿意,就算在他家住下都不是啥问题。可他闺女真的是因为热心肠才想出的这个主意?他咋不太信呢?狐疑地打量了郑媛一眼,思来想去,也没什么旁的好法子,郑全刚便点点头同意了。 沈翠云一直注意着郑全刚的眼色,见他点头了,立马就笑了,对小胖子说:“不麻烦,当然不麻烦了,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 小胖子有啥不乐意的,不用他做饭真是太好了!道:“那,那就,就麻烦婶子了……” 这事儿说定,郑媛悄悄勾起了唇角。她倒是不是为了照顾小胖子才这么提议的,要知道这小胖子他爸可是省里的官,妥妥的官二代啊,这要是搁在十几年后,他们这种家庭想要巴结人家都巴结不上呢。这时候和这个官二代处好关系,等以后改革开放了,她做点生意开个公司啥的想找关系也方便。而且这小胖子人品看着也是个好的,不怕他以后发达了忘恩负义。 要说郑媛这想法其实挺趋炎附势的,不过也不怪她,到底是多活了几十年的人,信奉“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原则,已经很难再把自己洗成单纯质朴的小白花了。之后郑媛又提起了之前谈到的让小胖子去广播站当广播员的事儿,问他普通话说得咋样。 小胖子是省城里的人,最早普及普通话拼音啥的就是从省城开始的,所以小胖子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学普通话了,他说:“我会说普通话!”说着就用转了普通话说话,“我们在学校读课文啥的都是用普通话的,全刚叔,你觉得我普通话说得还行吗?” 郑全刚多大年龄的人了,哪里懂这个,反正他一直觉得这普通话的口音怪模怪样的,就看郑媛。郑媛说:“说得还行啊。”扭头指挥郑天亮,“天亮,你去屋里找一份咱爸的报纸过来。” 郑天亮吃完了饭,蹲地上玩蚂蚁呢,听到他姐的声音,登登登地跑屋里拿了一份报纸出来。 郑媛把报纸交给小胖子让他读一读。 小胖子放下筷子就念了起来。他们这个省份的人说话口音容易平翘舌不分,不过小胖子没这毛病,普通话还都挺标准的,而且声音清亮,停顿自然,还挺好听。郑媛点点头,就让他念了一段,念完就让他停了,看她爸:“我觉得他普通话挺好的,报纸念地也好。” 郑全刚也觉得小胖子报纸念得好,铿锵有力,就跟那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念得似的,比他们大队广播站上的那个女同志念得都好。不过他还是有点犹豫的:“广播站上不需要那么多人吧?” 郑媛有一肚子话等着她爸呢,她说:“咱大队的广播站平时就给念个通知,还有毛主席语录啥的,我觉得完全没有利用起来啊。爸,大队部不是订了好多报纸吗,报纸可是个好东西,那上面不是有很多时事政治新闻啥的,领导发表了啥意见啥讲话,都是报纸第一时间就给报道出来了,咱大队的社员又没多少喜欢看报纸的,那就让广播站的广播员念给他们听听,也让他们多了解一些外面的事儿开阔开阔视野,别老只盯着自己跟前的一亩三分地儿,紧跟党的步伐做事。” 郑全刚陷入沉思,他闺女这番话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小胖子内心蠢蠢欲动,不用下地干活就坐在广播站里念念报纸他当然愿意了,这可是难得轻省的活计!眼巴巴地望向郑全刚,恨不得郑大队长立刻答应了。 片刻后,郑全刚说:“我回头和永庆商量商量。” 小胖子露出些遗憾的神色,他以为郑全刚这话就是委婉一些的拒绝,郑媛却知道这事差不多定了,不是啥看好的事儿她爸可不会和永庆书记商量,一般直接就给拒绝了。 晚饭吃完,小胖子略微坐了坐,和家里人聊了会儿天就走了。郑媛和郑娟两个收拾碗筷洗盘子洗碗,郑娟悄悄拿胳膊肘戳了戳郑媛,问:“你为啥让小胖子在咱家吃饭啊?”她姐明显不是这种喜欢助人为乐的热心肠啊。 郑媛当然不会把内心的那一番算计说出来,她脑筋一转,把洗好的碗筷放到专门放碗筷的浅口缸里,甩甩手上的水,又往身上抹了抹,才回答说:“你不是说我结婚后家里咱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吗,小胖子以后来咱家吃饭,顺手也能帮家里干点活,这不是挺好的吗?你初中就剩下一年了,怎么着也得把这一年读完。”初中毕业好歹也是个文凭。她的辅导书还不知道要写多长时间呢,像数学物理化学这些理科知识没点基础就算知道高考原题又咋样,可不一定解得出来!所以郑娟最好还是去学校里把初中念完。 “他?他会干啥?”郑娟一脸不屑。 郑媛理所当然地说:“他不会可以学啊,我还有几个月才出门子呢,肯定能教出来。” 第129章:最后一封信 就上学这事儿,郑娟虽然有全家人的支持,还占在了大义上,愣是没拗得过她姐,都开学好几天了,愣是又被她姐给赶回了学校去。 小胖子果然像郑媛说得那样,虽然不怎么会干活吧,这心性是真的好,教他什么他学什么,让看孩子就看孩子,让刷碗就刷碗,勤快麻利,态度认真,没多久连做饭这种活儿都学会了。他学会了后也没留在知青点和那些知青搭伙过日子,而是留在了郑家。时间一久,沈翠云都快把小胖子当自己亲儿子看了。郑天明腿上拆了石膏,他腿恢复地还挺好,走跑跳都没有问题,不过要是想干重活的话,医生说还得再养养。 秋收过后大队里又分了回粮食,这回收了不少地瓜,地瓜是粗粮,细粮大部分要往上交,粗粮大部分就都留给乡亲们自己吃了。这东西不好放,天一冷容易冻坏,于是就把地瓜切成了片晒干,这东西磨了就是地瓜面,不磨就煮地瓜片,都挡饱,就是不太好吃。 分了粮食后大姐郑霞回家了一趟,沈翠云给她装了满满一麻布袋子的地瓜干,足有上百斤,让她带回婆家了。年年分了粮食后郑霞都会回来一趟,沈翠云也很嫌弃这家人,可谁让郑霞结婚三年还没怀上孩子呢,为了让自己闺女在婆家过得好点,她也舍得出这点口粮。每回郑霞走了她都要跟郑媛抱怨一回,说给大闺女找的这个婆家不好,当初是被骗了。郑媛又能说什么呢,这年头又不兴离婚的,她又不能劝她姐离婚。 很快天气就凉了,入了冬,乡亲们往夹衣里套上了棉花,一个个也不爱往外面跑了,地里没活,家家户户都喜欢猫在烧炕的那屋,边拉呱边纳鞋底,还挺悠闲。 时间就这么慢慢走,来到了郑媛即将出嫁的日子。 这段时间郑媛和冯建文虽然一直没见面,可却是通了好多封信的,你来我往的,光郑媛收到的就有十几封信。一开始两个人都公事公化地口吻,渐渐的开始闲聊一些自己这边的事儿,聊一聊彼此的兴趣爱好,两个人越来越熟悉。最后一封信是前两天刚刚收到的,郑媛把信从抽屉里全部拿出来,单挑出来放在最上面的那封,展开。雪白的信纸上冯建文的字迹工整,虽然他已经很认真很努力地写了,可这字型就不好看,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感觉。 郑媛同志, 这应该是我离开部队前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我已经请好了假,再过两天就要回家了,不知是这封信先寄到你手里,还是我这个人先来到你面前。 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现在的心情,以往回家之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有点激动,又有点忐忑?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因为近乡情怯,主要还是因为我马上就要和你见面了。 虽然我们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妻,婚期也已经订好,等我回到家我们就会成为新婚夫妇,可我还是忍不住紧张,你见到我以后会失望吗?会觉得我这个人和你想象中的有所不同吗?如果你真的失望了,我想我大概也不会给你这个后悔的机会,我们还是会如期结婚,成为一家人,所以就请你不要失望了吧,如果真的不满意……那你一定要好好的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毕竟你可是要跟我过一辈子的。虽然大部分夫妻都相敬如宾,可我却希望我们能够成为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所以郑媛同志,组织需要你的配合。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们以后生四个孩子,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让他来跟我当兵,女儿就让她们去学跳舞学乐器,以后考文工团,不知道你的意见如何? 对了,刘嫂子说你们这个年龄的小姑娘都爱看电影,等我回家后,一起去看电影如何?就是很久没回家,也不知道咱县里有没有电影院。 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正好我马上回家,就不给你邮寄过去了,到时候我会把礼物亲手交到你手里,希望你能喜欢。 最后署名是——你的未婚夫冯建文,他后面还加了一个括号,下一次再给你写信这里的署名应该就变成“你的丈夫冯建文”了吧。 郑媛捏着这封信,指尖在“那你一定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态”那一行轻轻点了点,每回看她都忍不住笑出来,冯建文这小子性格还挺霸道的嘛。而且这心态转变也挺快的,第一封信还心不甘情不愿的呢,这才通了几回信啊,这语气,这口吻,跟刚刚陷入初恋的毛头小子似的,他究竟是啥时候喜欢上她的? 没错,就是这么自信,冯建文这小子绝对是喜欢上她了!瞧瞧这信里写的这些话,什么激动忐忑啊,什么对未来的憧憬啊,这小子分明是情根已种了嘛。想想她之前给他写得那几封信,好像也没说什么啊,这还没见过面呢,说熟悉也不熟悉,他究竟是怎么自我催眠然后对她心动的? 她却不知道,冯建文身处全是大老爷们的军营里,身边都是些粗人,自然也就不会有谁殷殷切切地提醒他天气冷了多添件衣服,受伤了要好好养伤,身体不舒服可以找大夫给按按摩等等。甚至郑媛还是拍马屁的好手,在信里写过许多类似于“建文同志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建文同志非常优秀”“当兵辛苦,建文同志一定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建文同志肯定有非常高的思想觉悟以及非常崇高的理想”等等好话,完全就是一个又体贴又温柔还非常崇拜他的小女人形象,让冯建文的心熨帖地很。夜深人静的时候,每次拿出她的信看一遍,他的心仿佛就被糖水浸润一回,泛上来丝丝的甜。 可这信里展现出来的和现实中的人性格又怎么可能完全一样?尤其像郑媛这种,对什么人说什么话有她自己的一套行事标准,冯建文是她的未婚夫,她可不得多说些体贴的话哄哄他?就跟那二十一世纪小男孩谈女朋友似的,没结婚前又浪漫又体贴,至于结婚以后露出了真面目——都结婚了,还怕他退货啊?这年头的婚姻可都是“货已售出概不退货”的。 第130章:回家 郑媛看完了信,把信重新收起来。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郑娟的喊声:“二姐,二姐——我听说我二姐夫回来了!” 郑媛心脏猛地一跳,抬起头来,郑娟推开了门跑进来,她还背着自己的书包呢,把书包往桌子上一扔,一边转过脸来跟郑媛说:“我今儿放学的时候听人说的,我姐夫回来了!” “回来了?”郑媛挑眉,“这么快!”难得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刚刚那封信里的紧张情绪感染了,她竟然也有点紧张。冯建文回来了,说明马上就要结婚了,毕竟是结婚呢,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之一,就算对婚姻没什么期待,也难免有些紧张。 “是啊。”跑过来挨着郑媛坐下,使劲搓手,“好冷好冷,冻死我了。我从他们家那个胡同口路过,就往那边瞄了一眼,好像还挺热闹的,围着好些个人,都说是我姐夫回来了。” 郑媛把刚刚倒的一碗热水塞到郑娟手里,让她暖暖手。水很烫,郑娟低着脑袋吹了吹抿了一小口:“我姐夫人气儿还挺旺,这一回来多少人都去他家看热闹。我也想过去看看来着……哎,我还不知道我姐夫长啥样呢。” “不是说好几年没回来了吗,还是个军官呢,应该都是瞧新鲜去了。”这年头当兵是个好出路,可多少去当兵的又有几个能当上军官的,军官和普通的兵可不一样,军官工资跟城里干部的工资那是一个级别的,官越大工资越高。排连营团师,冯建文倒是没在信里说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官,可他提起他营长跟提起自家大哥似的口吻,肯定经常和那刘营长经常接触关系才这么亲近,能和营长关系亲近的,总不能是个小班长吧?一猜就知道这家伙官职肯定低不了,至少是个排长什么的。而一个副排长的工资就有五十多块钱,再加上每个月百分之十的工资补助,一个月就足足有六十块钱! 六十块钱是多少钱?这年头面粉一毛八一斤,猪肉七毛钱一斤,可想而知六十块钱是多大一笔巨款。真要算起来,冯建文的工资可能比林晓阳的还高呢。这种长相端正,出身又好,工资还高的男人,在整个大队里都是香饽饽。以前他没回来的时候大家也只是听听他的传说,现在他终于回来了,可不是要去冯家瞅瞅这传说变成啥模样了,顺便好好处一处关系,说不定哪天就用得上他帮忙了呢。 郑娟撇嘴:“再新鲜也是我姐夫!” 郑媛笑。 郑娟又抿了口热水喝,然后仔细观察郑媛的表情:“哎姐,我说你咋一点反应都没有,一点都不激动呢?你就不好奇我二姐夫长啥样?” 激动也不能叫你看出来啊。 郑媛胳膊搭在桌子上歇着往上一靠:“还能长啥样,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就人样儿呗……”顿了下,忽然想起来一事儿,“不是说冯建文和他弟弟冯建武是双胞胎吗,应该和冯建武长得一样吧?”她这几个月去过冯家好几回,只是冯家已经分家了,老两口和老大家一起住,她也就碰到过一回冯建武,只打了一个照面,只记得这人长得挺高的,得有一米八的个头,但背有些驼,许多个子高的男人都有这毛病。长得倒是浓眉大眼的,猛地一看还挺端正,其他和普通的乡下人没啥区别,肤色略黑一脸愁苦相。 “那双胞胎,也不一定就长一个样吧。”大队上又不止冯家这一对双胞胎,郑娟就有同学是双胞胎的,那俩人长得一点都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