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还能是哪个王老三,当然是生产队长家的王老三!” “哎哟,我也看到了,真的是他!那后面坐的是不是乔红霞?” 如今正是农闲的时候,地里的活儿不重,大家看到王老三开着吉普车过来,立马围上去。 当大家看到乔红霞时,不由又发出一阵阵羡慕的声音。 经过这几年,乔红霞的气质有了很大的变化。 简单地说,那就是她浑身有了官太太的气质和气场,跟在乡下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而且她的打扮也跟城里人一样,所以大家围着她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等看到霍迟的时候,众人再次震惊了。 “这个孩子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我怎么看着好像当年溺死的那个猪圈小子?” “你不说还没想到,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还真的是他!他当年不是死了吗?” 众人的注意力立即被引到了霍迟身上。 王炎生赶紧跟大家解释清楚。 这次特意带霍迟回来生产队,就是要让霍迟“死而复生”的身份得到大家的确认。 当年霍迟溺水,可由始至终都没有找到尸体,如今出来说当年他被大水冲走,又撞到脑子失忆了,所以才没有回生产队,以此将这个事情给圆过去。 这样一来,霍迟的身份便能回到原来的位置。 众人听完后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过也没人深究,毕竟这事情不牵扯到大家的利益。 好不容易从村民的包围中挤出来,王炎生带着乔红霞先回了王家,而大乔则带着霍迟去了乔家。 一进乔家,就撞上了牵着小女儿的万春菊。 万春菊看到霍迟眼睛瞪大,随即发出一阵杀猪声:“鬼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新月格格:我不是来破坏你们的家庭,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王安娜:我也是! 【注:王安娜说的那句话来自琼瑶《新月格格》】 第103章 万春菊的嗓门一直都很大, 这一叫,院子里的狗和老母鸡都被吓了一跳。 院里院外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谁会想到身强体壮的万春菊居然怕鬼? 只见她双腿一软双眼一翻, 下一刻就直挺挺躺在地上。 小冬芸耸耸肩,小大人地叹气道:“真不好意思,我妈妈太没用了, 让你们见笑了!” 大乔觉得妹妹这小大人的模样真是太逗了,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道:“快去叫你爸爸过来抬你妈进去。” 小冬芸小脑袋点点点, 很是乖巧的样子, 转了身蹬蹬蹬朝屋里跑,跑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着霍迟道:“小哥哥, 我喜欢你, 你长得跟我一样好看!” 在小冬芸看来, 世间所有好看的东西都跟她是一伙的, 所以好看的霍迟自然让她觉得很喜欢。 霍迟:“……” 众人看霍迟嘴角抽搐的样子, 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霍迟扭头问大乔道:“她经常这样吗?” 大乔笑着点头:“嗯, 冬芸妹妹很自信!” 虽然冬芸妹妹长得的确不太好看, 不过她挺喜欢这个妹妹的, 最难得的是她被大伯母一手带大, 却没有长歪。 乔家对霍迟的到来表示欢迎, 将家里所有好吃的都拿出来。 霍迟看着乔家人为他忙上忙下, 心里好像被什么塞得满满的。 这几年他在部队里,虽然江师长对他很好,将他当作亲侄子看待,可总归是寄人篱下, 总有这样那样的不方便。 最让人揪心的是他离家千里远,就是再想念家人,这几年他都没法回来。 好在这种生活终于要结束了! 中午的时候,乔红霞和王炎生领着一对儿女过来,众人对两个孩子很是好奇。 乔红霞和王炎生两人都长得不错,他们的孩子样子自然也不会长得丑,不过就是没有大乔几兄妹长得精致。 一鸣对弟弟妹妹很爱护,两个小的也很听哥哥的话,三兄妹之间相处十分和谐友爱,由此可以看出一鸣在这个家里并没有被区别对待。 事实也的确如此。 乔红霞跟王炎生结婚不久,王炎生就做主给一鸣改了姓,对外都说他是自己的儿子,家里两个小的至今都不知道一鸣是他们同母异父的哥哥。 对于重组的家庭来说,最敏感的便是前面家庭带过来的孩子,哪怕一点点做得不到位,他们都有可能感觉自己不受欢迎,以为自己是多余的。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在一鸣身上发生,他看上去是那样的开朗好动。 众人见状,心里也就放心了。 中午薛川亲自下厨,做了一盘红烧鱼、一盘秘制蒜香排骨,一盘香喷喷的回锅肉,还有一大锅枸杞叶鸡蛋汤。 如今生产队里有一半的田地都种了枸杞,大伙基本每天都用枸杞叶做菜吃。 期间王炎生还说起枸杞的发展情况,他说如今国家有心发展经济,接下来七里村可以扩大枸杞的种植面积。 众人听到这话后,自然又是一阵议论和高兴。 多亏了枸杞这条路线,这几年生产队的经济情况发展越来越好,七里生产队以前在公社里只能排在中下游,如今整个公社说起七里生产队来,谁不羡慕? 吃完饭后,大乔和霍迟两人离开乔家,来到了他们的秘密基地——西林子。 自从霍迟走后,大乔便很少过来这里。 这几年,西林也被开发种上了不少枸杞树,如今进来这里的人越来越多。 正是中午时分,西林没有人过来,两人来到瀑布旁边。 哗啦啦的水从瀑布上方冲下来,在石头上飞溅起水花,打在手背上凉凉的。 大乔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抬头看着霍迟问道:“霍迟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从见面到现在,虽然他嘴角一直挂着笑容,可大乔总觉得那笑意没有抵达眼底。 霍迟靠在她对面的一块大岩石上,眼帘微抬看着她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心事?” 他们分别四年多,她也由当初那个软软糯糯的小团子变成了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少女。 她有着牛乳一样白皙的皮肤,画般精致的五官,腰细腿长,如今已具小美人的雏形,跟他梦中看到的人一模一样。 没错,自从他们分别后,霍迟又像以前那样,隔一段时间便会梦见大乔,梦里面的大乔随着时间而长大。 最后一次梦到她是在两个月前,她的样子跟现在差不多,若要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她似乎又长高了。 想起第二次见面时她叫自己霍迟弟弟的情景,他嘴角忍不住往上勾了起来。 大乔道:“霍迟哥哥真正开心的时候,眼角会微微垂下来,可刚才到现在,我都没有看到霍迟哥哥笑成那样子。” “你倒是记得很清楚。” 霍迟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她还能记得自己一些细微的小动作,心里不由暖暖的。 大乔小脑袋点点点:“嗯嗯,霍迟哥哥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 她说这话时双手垂放在大腿上,像个三好学生,样子很是乖巧。 霍迟嘴角上扬的弧度又大了一些:“我的确在想事情,我回来之前接到我妈的电话,她嘴上虽然没说,但我总觉得家里应该出事了。” 大乔长密如扇子的眼睫眨了眨:“霍迟哥哥为何这么说?” 霍迟道:“我爸失踪多年回来,按理说我妈应该很高兴才对,可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语气很克制,我没能在她的话里面找到一丝喜悦的感觉!” 大乔脸上的小表情也跟着严肃了起来:“那霍迟哥哥有没有问芳姨?” 霍迟点点头:“我委婉问过我妈,可她避过去了,只说在京市等我回去。” 大乔想了想,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芳姨不说,肯定是怕霍迟哥哥会担心,既然这样,霍迟哥哥也不要想太多,等去了京市就知道了。” 霍迟点点头。 不担心是不可能的了,只不过他不想大乔跟着自己一起担心,所以才点头应好。 大乔看着京市的方向,一脸向往的样子道:“听说京市很大,而且很漂亮,我以后一定要考上京市大学!” 不过她现在才初二,等她高考还要好几年呢。 霍迟抬眸看着她:“你想去京市?” 大乔点头如小鸡叨米,双眼亮晶晶的:“嗯嗯,上小学读语文课本的时候就想去了!” 霍迟:“你爷奶不是要送你大堂姐去京市报道吗?你怎么不趁机跟着去?” 大乔怔了一下:“可我要上课啊。” 霍迟:“以你的聪明,难道你不应该一早就自学好了初二的知识吗?” 大乔粉红的唇瓣绽放开来:“霍迟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这都让你给猜到了!” 她的确已经将整个初二的课本全部自学好了,现在已经在自学高一下学期的课本。 原本按照她的自学能力和成绩,她完全有资格跳级,只是因为她年纪太小了,若是再跳级,等她高考的时候,她岂不是不足十四岁! 到那时候,就算她考上京市大学,家里人也不会放心让她去,所以她才没有跳级,而是按部就班往上读。 霍迟嘴角又扬了起来:“这还用猜?既然你都学会了,那跟我们一起去京市不就是没问题了?” 大乔双眼亮了起来:“对,霍迟哥哥你说得对,我这就去跟爷和奶说!” 说着她跳起来就要跑,却被霍迟给叫住了。 霍迟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木头雕刻的小人,递给她道:“这是送给你的。” 大乔接过来,下一刻发出了赞叹的声音:“跟我好像啊!霍迟哥哥,你是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