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概不退换
邛山。 是夜,月华如水。 近千个行军帐篷如隆起的土包,蔓延一片,月色洒落下来,悠然安静。 一队队士兵手持火把长枪,来回穿梭巡视。外围,明哨暗哨遍布。 此等防御,足见宋安民费了些心思,基本排除被敌军趁着夜色偷袭的可能。 宋安民在帅帐里,不安地来回踱步。 三个多月时间过去,他一直未敢下令强攻,所忌者,并非邛山险峻山势。 山势虽险,但对方人手不足,他手下却有近五千精兵强将,若是不顾伤亡强攻,一天之内可拿下邛山。 所忌者,乃他的儿子宋云阳,三月前假扮慰问团一道上山,至今下落不明。 宋云阳乃宋安民最喜爱的儿子,对他寄予厚望,本想借着此次剿匪,为他赚些军功,在兵部为他谋个一官半职,再凭借他深厚人脉,为他铺就一条金光大道。 岂料…… 三个多月来,宋安民曾派出十多个武功高手山上,暗中打探宋云阳下落,皆有去无回。 也派出使者山上,可那些可恶的山贼,压根不懂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铁律,居然将所有使者全给斩了。 如今,朝局多变,圣上无能,宦官当权…… 半个月前,王公公第九位义子被人斩杀在厄水镇,王公公震怒,下令彻查。 半月来,多少武林高手、地痞流氓遭到牵连,死于非命? 厄水镇更是从里到外遭了一遍大清洗,如洪水过后,只剩满地淤泥。 宋安民心知,江湖纷乱,深沉如海,那九少爷王元霸不知得罪何人,遭人削掉首级,凶手九成九是找不出来了。 王公公的怒火,不过是为九少爷拉些陪葬而已。 如此倒也罢,可有传闻称,王公公王莲英出了金銮殿,于十天前离开都城,亲来厄水镇调查王元霸被杀一案。 于宋安民而言,此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无底深渊,运作得恰当,攀上高枝一步登天,运作不好,九族危矣。 毕竟王元霸死在雍州,而雍州,是他宋安民的地盘啊。 可此时,他却被一群蠢贼拖住脚步,已错过与王公公接触的最佳时机,若再让他知道自己五千大军围困百余名山贼三个多月而没有丝毫进展…… 每每想到此处,宋安民便是一身冷汗。 “李将军,传我命令,明日辰时,不计代价,攻山。”宋安民苦思后终于下令。 李永硕皱眉道:“可是将军,如此一来,五千士兵……” 宋安民打手打断道:“顾不得了。我为攀上王公公这颗大树而来此,可不能反因此而断送大好前程。” 李永硕道:“可是将军,少爷还在上山。” 宋安民眉宇间闪过痛苦之色,显然内心也很是纠结,最后道:“李将军,执行命令。” 李永硕眉头紧皱,心知此时强攻,极为不妥。可他是军人,服从命令为天职,狠狠抱拳道:“是,将军。” 于此同时。 邛山山脚,某个被一块巨石挡住的山洞口。 此山洞位置十分巧妙,洞口正前方丈许处竖着一块巨石,正好将洞口挡住,若不走近查看,根本无法发现。 洞口外,站着一位蓬头垢面,满脸大胡子的老者,一身黑衣破破烂烂,几乎成了布条。 一对眼睛瞪得溜圆,却只有一片灰白,毫无生气。直直站着,如一根木桩,死气沉沉,没有一点儿生人气息。 若是韩三宝看到,定然又惊又喜。 此老者不是别人,正是玄祖。 不知何故,他死前便已雪白的头发和胡须,又变成乌黑色,不过却依旧乱糟糟一片。 叮!叮!叮! 山洞深处,自一片漆黑中传出一片清脆铃铛声,诡异无比。 玄祖听到铃铛声,灰白色的双眼突然变成血红,张开嘴呵出一口寒气,自喉咙深处发出一个沉闷的声音。 “呵……” 铃铛声停止,又从山洞内传出一个苍老声音,“仙尸,杀掉前方你所见到的一切生灵。” “呵……” 玄的喉咙里再次发出一个沉闷古怪的声音,而后如一根木棍般直直弹跳起来。 他身子僵硬,关节无法弯曲,弹跳起来时却是速度奇快,高度惊人。 如水月色下,他如一只僵尸般一弹一跳,迅速靠近军营。 “何人?!” 很快,兵营外围的哨兵发现了他,沉声喝道。 玄犹似未闻,几个弹跳间靠近,双手笔直如竹竿般插入哨兵胸口,用力两边一扯,登时将那哨兵一分为二。 “敌袭!敌袭!!” 呜!呜!! 沉闷的号角声起,刺破夜空,刺破如水月色。 血界。 玄魔与血魔的战斗,已接近尾声,血魔即将落败。 韩三宝看了几眼,已看出结果,不再去看,而是看向王孤烟。 王孤烟见他闭上眼睛,再不顾淑女形象,扯开衣襟查看伤口。 大腿两侧以及臀部,宛如被猫抓过似的一片血淋淋伤口,紫色纱裙死死黏在伤口上,轻轻撕开,疼得连连吸气,冷汗直冒。 韩三宝却顷刻间忽然睁开眼睛,转过头看过来,就好像算准时间故意看她出丑。 王孤烟连忙收拾好衣服,又羞又怒,囧道:“你不是要调息么,为何又睁开眼睛?” “我不是调息,砍价去了。” 韩三宝从怀里拿出一只药**丢过去,说道:“当时情况危急,顾不得太多,只有将你拔出来尽早离开。呐,此是太华山的混元龙虎丹,对外伤有奇效,你服下一粒,伤口愈合得快些。” 这一**混元龙虎丹,正是当初万昊送给王元霸后又取回的那一**,霸王当时看得双眼放光,而在得知他身份后,万昊大方的将之送给了他。 “砍价?” 王孤烟边接过药**边疑道。 韩三宝拍拍屁股站起来,正色道:“让你见识见识为师的厉害。” 说着猛指向天,喝道:“去!” 左臂闪过一道光芒,一口飞剑嗖一声飞上天空。 此剑中规中矩,整体骨色,隐隐泛起丝丝血光,恍如刚剥掉血肉的骨头颜色。 它像是脱笼而出的灵雀,欢快地在空中飞舞盘旋,尾部带着一片光焰,嘚嘚瑟瑟的飞来飞去,恣意跳脱,一如霸王的为人。 不过毕竟是飞剑,隐隐的倒也透出几分威风煞气,只是……为何有种想饱揍它一顿的感觉? 王孤烟看得目瞪口呆。 且不管那剑如何在空中嘚瑟,山贼何时有了这等本事? 韩三宝却是面沉如水。 那剑是他左手臂臂骨,它嚣张跋扈的气息倒是颇为合心意,只是……为何只有一剑? 他全身06根骨头皆是剑骨,消耗一百年寿命全部升级为中级剑骨,理应有二百零六口飞剑一齐飞上天空才是。 为何只有一口? 韩三宝一招手,那剑慢慢悠悠飞回来,化作一丝光芒没入左手臂,似乎极不情愿的样子。 韩三宝怔怔站着,意识里吼道:“剑灵,为何只有一口飞剑?!” 意识里传来青衣剑灵明显心虚的声音道:“是一口啊。” “不是二百零六口?” “谁告诉你是二百零六口?” “你说将我一身剑骨升级为中级剑骨。” “我有说过吗?” “你想耍赖!!” “大哥,区区一百年生命力而已,能将一根剑骨升级为中级剑骨,姑奶奶我已是亏了血本,你还想怎样?” “你个奸商!” “便宜无好货,你没有听过?你想要一身中级剑骨……也行,拿五千年生命力来换。” “你个奸商,我要退货!” “抱歉,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 韩三宝心里在滴血啊。 仇逸轩苦修十年,得一根中级中指剑,如果将之看成一笔买卖,既是十年换一根中级剑骨。 剑灵初始说三百年生命力将他的剑骨提升为中级剑骨,霸王想当然的以为是全身06根剑骨一起提升,谁知…… 一百年寿命买一根中级剑骨,亏到姥姥家了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