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于是会后,钟筝第一时间拨通了凌灵的电话。 “没问题啊!”凌灵咯咯笑着,想开之后,她的心境越来越好,而且离开了段雨楼和他娘,她心底那种若有若无的压抑感也慢慢散去,好像回到了刚毕业工作那时候,自由自在又了无牵挂:“怎么样,现在觉得我重要了吧?” “你一直很重要好不好!你不知道,你走了,现在我们要信息处那小子们帮忙,老给我拿乔说忙。”信息社会啊,高科技手段必不可少。 “那群臭小子,等姐姐我好好给他们一点教训啊。哦对了,那讲座什么时候来着?” “这周六也就是后天的上午有一个,在j大。就晟儿那个学校。然后下周六在p大。” “行了,没问题,你到时候来接我呗。”凌灵爽快答应。 “辛苦啦,等我过会儿去政治部给你领讲课费去。”自己讲课可以省,现在凌灵已经不属于公安系统了,没道理让她白白辛苦。 “别啦,反正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而且,我觉悟高啊,一日为人民警察,终身为人民服务。”凌灵的笑声似乎有一点追忆,停顿了那么几秒钟,忽然说:“唉,筝儿,什么时候帮我约兄弟们吃个饭吧,我都想他们了。”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叫他们。”钟筝其实早就有这么想法,不过最早的时候是怕凌灵还没走出来心情不好,后来那一阵又是孟歌他们公司刚成立,凌灵也跟着忙得跟鬼一样。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晚上?”凌灵一向是想到什么做什么的性子。 “行啊,没问题。” 解决了头痛的问题,钟筝回到办公室,先把手头的案子过了一遍。平时思路清晰总能轻易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今天却老是不在状态。钟筝叹了口气,认命地放下案卷,然后重新打开抽屉拿出包拿出礼物。 真的挺好看的啊,要不要收下呢?唔,她才下定决心不要喜欢他,要跟他划清界限的,怎么可以随随便便要人家东西。 可是,这是生日礼物,就算是普通朋友,也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吧。钟筝犹豫不决,忽然就想到,这盒子上的logo好像在哪见过。 于是,钟筝掏出了手机。 于是,那一串数字就数花了她的眼睛。 六位数。 钟筝自觉虽然有点轴,但也不算很迂腐,比如,她自己是个工薪阶层,她也不会就因此看不惯上流社会的作风。以宋宸灏这样的身份,身价上百亿,开个车几百万,掏个手机十几万,和这种人来往,礼尚往来自然不可能小家子气,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这个可能价值不菲的礼物。大几千乃至上万,她还是能接受的,反正又不白拿,以后有来有往。比如,前天她送给顾泠澜的礼物,价值也有大几千,昨天烨子送给她的礼物,估计也是四位数以上。 可是,几千和几十万,差别太大了。 她工作两三年不吃不喝,估计也就这个怀表的价值。这样的人情,她接受不了,也还不起。 所以,原本心里那些纠结的心思全部都不见了,就只剩下一条:还给他。 财大气粗实在相处无能啊,所以,她不要喜欢宋宸灏是对的对不对?两个本来就不在同一阶层的人,生活方式世界观什么都相差太大,或许可能因为一时的迷恋而掩盖了可能存在的问题,但以后,终究还是会慢慢出现的吧。 他的洁癖,估计会看不惯自己在那些脏乱差的地方穿梭行走;他的高傲,估计会不习惯她如同居委会妇女主任一样和社会底层打成一片。而她,估计也融不进他那样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圈子,看见他那种动辄几位数的出手,心里也会发颤。 认命吧,傻女人啊,麻雀飞上枝头变成凤凰固然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其中的浴火重生过程,哪里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 而她,觉得自己目前的生活很好。她很知足。 钟筝摇摇头,小心把怀表原封不动放起来,然后专心于眼前的案卷。她的人生价值,应该在于为人民惩奸除恶,而不是去当一个豪门阔太太——最后幻想一下,貌似嫁入豪门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在家全职?偶尔有些抛头露面的,也是夫唱妇随企业家金融家,再不济也是些光鲜亮丽的明星。 没有一天到晚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跟瘾君子拼命的女警察吧? 唔,没有。 好吧,死心。 怎么觉得心里居然好难过的…… ------题外话------ 盲目的爱情还不够,经历过生活的考验和磨练,才能长久。原谅扇子不是理想主义,所以没有写那种绝宠一往无前义无反顾之类的美好爱情。好吧,两个人会渐入佳境,扇子不喜欢虐,所以基本没有误会啊小三啊什么的,慢慢了解,越来越爱。 ☆、141 吃亏也认了 下午下班,没出差的兄弟们先去馆子,钟筝则开着杜卡迪去接凌灵——凌灵说这几日jason也在新公司忙碌,她不想直面宋宸灏,刚好托jason把礼物还给他。反正在jason这个首要帮凶面前,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再怎么着也不会比当场让人家看限制级画面要好。 cbd办公楼,整个一层都是弘盛的场地。出了电梯,迎面刚好碰上了那天酒会上见过的小子,元恺。 “钟姐,你怎么来了?”元恺露出热情的笑容,而后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笑容收敛了一点,小紧张地悄悄往后看了一眼。他可不会忘记了,眼前这个让人很有好感的大姐姐,可不是自己能沾手的。 “下班啦,我找凌灵,她在的吧?”钟筝笑容可掬地问。 “哦,凌姐啊,在呢,就顶头倒数第三间办公室。”元恺热心地指路。 钟筝道了声谢,正要告别,脚步迟疑一下,又问:“那,请问今天j……请问萧总在吗?” “唔,也在的,倒数第二间。” “那顾总呢?”钟筝不放心地问。 “顾总不在,下午和孟总出去了。”这个倒和她知道的一样,否则,当着顾泠澜的面,她也不好意思找jason。 这好好的蓝颜变成了红颜,还真愁人,感觉好多话好多事就有点不太方便了,估摸着想回到以前的状态,还得有阵子时间了。 得到了元恺的指点,钟筝顺利先摸到了凌灵的办公室,那姑娘正埋首于计算机中,不知道在干什么。钟筝想了想,决定先去找jason。 弯腰迅速蹿过凌灵的门口,正感叹自己身手不错站起身的时候,钟筝蓦然发现自己面前多了人影。慢慢抬头一看,可不正是jason。 钟筝只想捂脸,唉,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jason还是很厚道的,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露出一丝“笑”的痕迹,他看了看凌灵的门,又看看隔壁顾泠澜紧闭的办公室门,料到钟筝是来找自己的,于是侧身退了回去,比了一个“请”的姿势。 钟筝又囧又感激,跟着进来后,想了想,还反身关上了办公室门——凌灵的耳朵尖着呢。 jason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到钟筝旁边沙发上,很配合地降低声调:“钟警官,请问有什么事?” “谢谢,”钟筝接过水,捧在手上迟疑了一下,然后放下来,然后很郑重地从自己包里掏出来一个小盒子:“不好意思,其实是想麻烦j总助,帮我把这个还给宋总。” “这是……他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吧?”jason猜到了大概,这小子,嘴上硬得很,行动上还不是做了:“既然送了,总是一番心意,还请钟警官收下吧。” “太贵重了,我实在不能收。”钟筝苦笑着:“还麻烦帮我跟宋总解释一下,心意我领了。” jason瞥一眼包装就知道里面礼物大概价值几许了。灏那个小子没有名师指点,还是不行啊。一个人家不追究还主动要偿还三万损失费的人,怎么能心安理得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而且是在刚拒绝表白之后。 jason把玩着礼物,忽然抬头看着钟筝:“钟警官,恕我冒昧,宸灏的心意,你真的领了吗?” “啊?”什么意思?钟筝一时不知道jason指的是哪一方面:“那个,生日礼物,不重形式,心意到就好。” 面对钟筝的避重就轻,jason没有咄咄追问,他微笑了一下,收起礼物:“好的,礼物我就帮你转交,不过可以的话,我觉得还是钟警官亲自跟宸灏说一下比较好。你知道,他这个人,有点好面子,如果人生中第一份送给女士的礼物就被这么退回去了,估计会有点难过。” 第一次送给女人的礼物……女人总是有点小虚荣心的,钟筝也免不了,小心那么荡漾了一下,不过很快被理智拉了回来。她浅浅回以一笑:“那也是当然,我晚上就亲自跟他说一下,向他道个谢。” “听说……昨天宸灏和泠澜,都向钟警官你表白了?”jason状似不经意地问。 钟筝惊得屁股都差点离开沙发。这样的事情在她来看太惊世骇俗,谁都没告诉,怎么jason……不会隔壁孟歌凌灵…… “放心,他们都不知道。”jason老神在在,那种笃定的表情,在钟筝看来,怎么都多了一点老狐狸的味道。 名人面前不说暗话,撒谎隐瞒就没有必要了。钟筝只能僵笑了一下:“那个,承蒙厚爱……”晕死了,这么文绉绉的说话,好不利落。 “宸灏和泠澜,各有千秋,但都是人中龙凤,青年才俊,相配着钟警官你兰心蕙质不让须眉,倒也都合适,不知道钟警官心中如何作想?”jason不紧不慢,大有和钟筝畅谈人生的想法。 你不是美国人吗?说话怎么这么绕?而且,我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钟筝很想如此拍拍屁股走人,可是前脚拜托人家办事,后脚甩脸色,不是君子所为。更何况,也不知道为什么,在jason面前,好像特别不容易设下心防,总有种要被他的话题带着跑的感觉。 钟筝摇了摇头:“我就是一普通小老百姓,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宋宸灏和顾泠澜,都是豪门贵公子,我能认识并且以朋友相处,已经深感荣幸,其他的都不敢想。” “此话怎讲?爱情不是不分门第出生吗?” “理想状态是这样,不过还要看其他情况的吧。”钟筝耸肩:“比如,那天的酒会,对你们来说如鱼得水,而我却觉得格格不入。比如,我很喜欢我的职业,可是哪个豪门,能够接受一个女警察入门?” jason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而后道:“船到桥头自然直,有些事情,其实不用太担心,说不定,一切都没有那么糟糕是不是?” “希望如此。”钟筝抬手看了一眼手表,起身告辞:“时间不早了,不耽误j总助你下班,我也约了凌灵晚上一起吃饭。” “举手之劳,”jason友好相送:“下次有空请钟警官一起吃饭,还请赏光。” 钟筝蹑手蹑脚回到凌灵办公室门口,然后装作风风火火赶到的模样,大步就冲了进去:“嘿,凌凌漆!” “我现在已经升级到零零八了。”凌灵从电脑后头探出脑袋,手指头还没离开键盘,依旧飞舞:“等我五分钟,马上就好!” “没事儿,不着急。”钟筝自在地坐进沙发中,打量着偌大的办公室:“哟,你和孟歌那家伙一起办公啊?” “没办法,他不是还有个身份么,平时不能常来,只能我当传递员。”凌灵解释着。 “果然升级了啊,一来就是总经理助理了。”钟筝又看见她桌上的铭牌。 “得了吧,都是打杂的,刚成立,喜欢什么名字自己叫。”凌灵自嘲:“对了,兄弟们都去啦?” “大刘被我派出去了,其他的都去了,放心吧,让他们先点起来了,去了刚好吃。”六月底,路边大排档的烧烤正当时。 “话说,还真的好怀念呢,在这里虽然也经常聚餐,不过好像总少了点儿什么味道。”凌灵感叹着。 “没有那么多年知根知底地呆着,当然少了味道。”钟筝笑着掰着手指头:“比如大刘的烟味啊,竹竿的口气啊,阿飞的古龙水啊。” “还有一到六月天就开始茂盛的汗味,”凌灵紧跟着接口。 “那叫男人味!”钟筝想着那帮男人据理力争振振有词的模样,不禁笑了,然后又有点惆怅:“不过以后就我一个人闻了,你这儿都是西装领带都市精英,估计也体会不到了。” “说的我好像很怀念似的,”凌灵终于按下最后一个键:“完工!走!今晚上去闻个够!闻一场管半年!” “你忙什么呢,在这儿还顺手吗?”钟筝随口问。 “呃……”凌灵关电脑的手僵了一下,有点心虚,但脸上笑着:“我这适应性多好,到哪儿都是人才!”她可不能告诉钟筝自己刚才是在用黑客技术搜集那个叫做王守成的人的各种信息。钟筝当然不会大义灭亲,不过耳提面命跟她讲一番人生大道理或者刑法条款倒是有可能的。 “反正你开心就好。”钟筝不疑有他:“走!吃饭去!” 露天场地,一个大圆桌围了一圈老爷们,边上不远处就是烧烤摊,袅袅冒着白烟。七点多,天色刚刚暗下去,但生意已经很不错,人来人往人声鼎沸,营造出了一种极具烟火气息的人情味。 钟筝忽然想到,宋宸灏估计永远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吧。 “零零七!哟!你终于出现啦!”眼尖的哥们看到两大美女出现,立马就激动了。 “凌姐凌姐!快来!刚上的鸡翅膀,你最爱吃!”猴子殷勤的举着一串烤鸡翅。 “口水都上去了!麻溜点儿给我放下去!”凌灵吆喝着,挤进去,瞬间就和一堆大老爷们抢了起来:“你们懂不懂尊重女性?尊重领导?我和钟队还没来,你们骨头都吃了一堆了!” “哎阿飞都怪你!让你吃完了把骨头扔地上,你非要装斯文!” “这这这,争创文明城市,环境卫生全靠你我他……” 钟筝笑看着嬉闹的众人,内心有喜悦也有满足。这些都是和她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姐妹,和他们在一起,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才能活出真的自己。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而她,明白什么对自己更加重要一些。 酒足饭饱,一直闹到晚上十点不到。第二天还是工作日,钟筝没敢让那帮大老爷们喝多,也一直秉承着保护凌灵的原则——可奈何,这小妞自己要喝也没办法,说是和兄弟们难得见面,少不得一人来个你一杯我一杯互敬一下,一轮下去,十几杯没了,钟筝拦都拦不住。 “今儿回去跟我睡。”钟筝看着脚步踉跄的凌灵,没好气地说,又是心疼又是无奈。 “必须的!”凌灵笑呵呵地摆摆手,忽然抱住了钟筝:“筝儿,要不你搬出来跟我住吧,我一个人好孤单。” 那眼神水汪汪可怜巴巴的,钟筝心软莫名,只好搂紧她的腰:“行了,在你嫁人之前,以后都住我家!” 钟筝第一次觉得摩托车有点不好,就是带着一个醉醺醺的人,安全措施好像不够,恨不得拿根绳子把两个人拴在一起才好。正捣腾的时候,凌灵忽然在口袋里掏啊掏,然后捏出自己的手机,放在耳朵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