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宋宸灏说得云淡风轻,内心却是极度自得的。终于报仇雪恨了,谁让那个女人,居然还敢怀疑,他是不是暗恋她! “宋宸灏!”钟筝抓狂了,她恨不得冲上去就跟宋宸灏拼了。从小到大的武德教育,还有当了警察之后的职业感,让她在平时的待人处世中,一直都是当宁愿自己吃亏的老好人,不会骂人吵架,看着有点儿缺根弦的二,空有一身武艺有时候甚至要委曲求全。 但,这些都是针对好人,针对普通群众,对于宋傲娇这样的大额少,她应该发挥嫉恶如仇的侠女一面!钟筝咬牙,桌子底下脚一踢,正中宋宸灏小腿骨。 “*!”宋宸灏吃痛,俯身抱住小腿,帅气淡漠的表情皱成一团。 切!要不是看在烨子晟儿还有幺儿的面子上,她一定不会脚下留情的。这种纨绔子弟,爹妈没有好好管教,她来……呃,想到这个的时候,钟筝忽然有点心软。 正是因为接触过太多的犯人,所以她很清楚,一个人童年时候的幸福程度,往往会决定了他成年后的性格和心理。缺失父母爱和照顾,宋宸灏这样的性子,其实已经算自我发展很好的了吧。 毕竟,他也就是脾气坏一点,嘴巴毒一点对不对?她撞他了,他也没讹她钱;她对他态度也一直很冲,他也没借机给晟儿和幺儿小鞋穿。他甚至还给孤儿院捐钱来着…… 钟筝这么一想,瞬间就有点不好意思了。不过她也没好意思拉下脸去关心他疼不疼的问题,只是假装镇定地哼了一声,低头继续吃东西。早知道记在宋宸灏的账上,她刚才就不应该心疼银子,应该点最贵的挑。 “阿筝!”在侍者的引导下,凌灵出现。她刚才只能看到钟筝,走到桌前一看,居然发现还有两个大“熟”人。 一个是那天晚上帮她解围的大个子,另外一个居然是……“宋宸灏!”凌灵惊呼一声,两只大眼睛瞪圆了,眼神在宋宸灏和钟筝身上飘来飘去。 她说什么来着!她就是八卦界的小半仙!当初钟筝一说搜索条件,她就把宋宸灏给搜出来了,还极力怂恿钟筝好好抓住机会。嘿,这死女人,还脸皮薄死不承认,现在被她逮住现形了吧! 两个截然不同领域和身份的人,现在坐在一起吃西餐,还能有什么可能性?呃,不对,还有个第三者。 “嘿,这位先生,你好,上次谢谢你。”凌灵稍微克制了一下自己蓬勃而出的八卦心,先向孟歌道谢。 “举手之劳。”孟歌也想起了凌灵。上次看到的时候,只是觉得那是一个苍白憔悴满心悲伤的可怜小女人,以他阅女无数的目光,一看就是受了很重的情伤。现在看来嘛,恢复的不错,精力充沛情绪高昂,没想到,这娇小可人的外表下,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女汉子性格。 “阿筝,不介绍一下?”凌灵自来熟地坐在她身边,挤眉弄眼。她本来是因为钟筝说要把钱给她顺便一起吃个饭才来的,没想到还有好戏看。 钟筝一脸郁闷的表情,抬眼看了三个人,才无奈随手指了指:“这是孟歌,孟子的孟,唱歌的歌;这是宋宸灏先生,烨子的哥哥;他们俩是朋友。这是我朋友,凌灵,壮志凌云的凌,钟灵毓秀的灵。” “你是烨子的哥哥?”凌灵再一次震惊了一下。烨子喜欢阿筝这事儿她是很清楚的,那宋宸灏这是? 宋宸灏腿上的痛楚渐渐消失,脸上的表情也渐渐平息。虽然他很喜欢对着钟筝干,可对她的朋友,不知怎么的,态度还柔和了一点:“你好。” “你好你好,”凌灵笑成一朵花,看着埋头吃饭的钟筝,心中有点点明悟。阿筝的表现有点特殊啊,所以,面前这个男人也有点特殊不是吗?既然烨子是绝对没有希望的,那这个宋宸灏?“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嘿嘿,容城这么大,我们还真是有缘分对不对?” “孽缘!”钟筝在一旁气恼的嘀咕了一声。凌灵最近事儿多,所以她一直没把自己和宋宸灏之间发生的事情告诉她。陆谣惜字如金近乎哑巴,自然也不会说什么。得,今儿回去,少不得又得被007深挖一番。 “阿筝刀子嘴豆腐心人又害羞,宋先生别介意啊。”钟筝那两个字说的太大声,对面宋宸灏的脸瞬间就冷下来了,凌灵急忙解释不久:“宋先生和阿筝认识很久了吗?” 钟筝仰天,深深为凌灵的八卦精神折服,如果继续坐在这里,只怕她要把两个人属相星座都配个对。“好了,我吃饱了,我们走吧!” “可是我还没吃,”凌灵无辜地眨了下眼睛,屁股生根在凳子上,自己不走,也不让钟筝出去。 “这是人家宋先生请客,你好意思?要吃换一家,我请你。”钟筝瞪着闺蜜。 “我很乐意请凌小姐吃个饭,”对面宋宸灏蓦然说道。 ------题外话------ 好几天不写,自己居然都有点忘记细节了 ☆、069 太委屈 钟筝气恼不说话,而宋宸灏本就话少,两个人斜对面,沉默不语,但不影响桌上的其乐融融。 因为有个八卦的凌灵,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孟歌。两个人一唱一和,差不多把钟筝和宋宸灏各自的老底揭得差不多。 钟筝心眼大,又拿凌灵没办法,有时候觉得凌灵说多了也只能拿眼神抗议一下,后者呢,就当没看见。 而宋宸灏这里,如果是以前,孟歌哪怕多说自己一个字,也早就被他收拾了,但今天,他出奇意外地安静——谈话,总要两个人才谈得起来,他如果封住了孟歌的嘴,又如何知道钟筝的料? 话说,孟歌也不愧是人精,没敢越雷池太多,尽挑了一些好词好句来说,诸如长得帅气,做事有魄力有手段,身家高,受女人欢迎,不近女色,这些都是优点不是吗? 倒是那个女人,实在乏善可陈。 金龙九段?女人嘛,就该让男人保护,浑身刀枪不入,哪里还会有男人喜欢? 从小男人婆,没被喜欢追求过?哈哈,就说吧,就她这德性,男人避之不及,喜欢她就是眼瞎了自寻死路。 被逼相亲无数次?这女疯子,真是让人恼火啊…… 下个月表妹婚礼前,必须要找到一个男朋友? 宋宸灏握着酒杯的手,微微用力。 “好了好了,吃你的吧,”钟筝实在受不了了,叉了好大一块牛肉,一口塞进凌灵的嘴巴里。八卦的力量,媒婆的天赋,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战胜了闺蜜之情,让人情何以堪啊。 “哎,灏,你外公不是也老催着你赶快找个女朋友吗?你看你们俩都有这个需要,不如凑活一下假装一下?”孟歌深深懂得了凌灵的话中之意。高山流水,伯牙子期,知音难觅啊,没想到居然就这么轻易找到一个。 那个叫凌灵的女人,看来跟自己的心思是一样一样的,都想把宋宸灏和小辣椒凑成一对。当然,她这样做的目的还不太清楚,也不知道是冲着宋宸灏的貌呢,还是钱呢,或者两者皆而有之。但这个他就不多管了,反正他看小辣椒顺眼就行了。 “滚!” “滚!” 这次两个人异口同声,就是涉事男女主角。 宋宸灏和钟筝对望一样,然后彼此都很傲娇地撇过头去。 钟筝想的是,就这种臭屁傲娇毒舌无赖狂,哪怕外在条件多好多么符合老妈的心愿,她的好脾气也忍不下来也凑活不起来——除非宋大少就跟现在似的,斯斯文文安安静静,那坐在那里,简直就是一尊绝世美男子,就她这清心寡欲的,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嘿,要不干脆揍一顿把他打傻了,然后扛回家当傻女婿?这样她一跃而成豪门媳妇,省得老妈催婚了——不期然的,钟筝想到看到过的某个画面,她应该,还会是个性福的豪门媳妇吧? 呸呸呸!钟筝老脸一红,忍不住偷看了一眼宋宸灏。 斜对面,宋宸灏想的是,外公想要推销给他的,哪一个不是家世背景学历外貌一等一的,就她这潜质,自己接受得了,也入不了外公的法眼啊。 不过,要是他真看中的,他难道还会听外公的?自己的事情,从十八岁开始,就是自己做主。 不过看中她?宋宸灏眼神一瞟,就看到钟筝也在看他。 两个人的目光交织了那么一秒,钟筝心里有鬼,一下子挪开。 得,好心权当驴肝肺。孟歌讪讪然,摸了摸鼻子,就当自己没说。 “哎,开玩笑,玩笑而已,介意可就是表示当真咯。”凌灵好不容易消化了那块肉,立马艮孟歌一个战队,半真半假继续话题。 “行了,吃饱了没有,吃饱了送你回家。”钟筝心里乱糟糟的,心里的小恶念冒出来后,就一直在她脑海里飘飘荡荡不肯离去,让她都不敢直视宋宸灏。 靠……男色害人啊,自己在别的方面饱经锻炼,在这个方面实在没经验。不要紧,看几次,多看几次就好了…… “这个刚吃饱,坐会儿也不要紧啊。”凌灵还想拖延时间,不过看男女主人公都没这个意思,话里面也就没多少坚持。欲速则不达,慢慢来呗。 “宋总和孟总都是日理万机的人,能请我们吃顿饭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要知趣!”钟筝还在念着刚才宋宸灏的藐视。 “没开车,送我。”宋宸灏视若罔闻,正眼都没看一眼钟筝,只是淡淡看着孟歌。 “我这还有点事儿,”孟歌迟疑了一下,楼上那个大美人,他已经放人家一次鸽子了,再来一次,耶太不怜香惜玉了。 “哎,不要紧,让钟筝送你啊!”凌灵插嘴:“她反正去过你们家,熟着呢。”凌灵知道钟筝去过烨子家。 “我这摩托车!宋总身娇肉贵,我可不能让他受委屈!”钟筝一口拒绝。 宋宸灏抿着唇,一脸冷漠:“是钟大警官给我当司机,觉得委屈了吧?” ------题外话------ 周末太忙碌了,码字时间都没有。晚上最近跟随姐夫作息,九点就睡觉,全靠白天挤时间。悲剧,怎么办呢。 ☆、070 玩得开心 长腿一跨,上车;长发一甩,戴上头盔;杜卡迪发动,引擎轰鸣;踩着刹车轰油门,声浪滚滚。 钟筝微微回首,看着身侧的宋宸灏。这傲娇狂今天脑袋被门夹过了,尽是不走寻常路,放着四百万的宾利不开,来坐她四十万都不到的摩托车?而且,他们熟吗?明摆着不愿意送他,他还舍孟歌而取她,除了让她做司机这一点能让他暗爽一点以外,她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 切,她会让他如愿吗?等会儿路上,好好让他感受下铁包人和人包铁不同的刺激感。 隔着头盔,宋宸灏看不到钟筝的表情,但是从她的肢体行动上,他也能感受到这女人正非常不爽着。他真要孟歌送,孟歌还真的会说不?就算没有孟歌,他还可以打电话叫jason,叫驾驶员,哪里轮得到她? 只是,仿佛已经是习惯,又仿佛是骨子里天生的本能被他刚发掘,只要是她所不乐意的,就是他所喜欢的。她不肯送他,他就偏要她送。 宋宸灏跨坐上车,摩托车的设计,让他的重心不由得往前。两个人的身躯,不可避免地触碰在一起。 两个人的身体都有明显的僵硬。 钟筝只感觉背后好像是一块低压电板,只要碰到的身体部位,都有点麻麻的。电流在身体里兹啦啦流窜,烧的她的脑袋都有一阵的恍惚。明亮的城市光影有一刹那的摇曳,迷乱了她的眼睛。 她一定是和这个傲娇狂气场不合,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反应。现在电视和小说都毫不避讳鬼神之类的玄乎事儿,说不定还真的存在对不对?不然怎么撞见了这恶少之后,就跟撞鬼似的阴魂不散。 宋宸灏只觉得自己身上冒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可能是受父母关系的影响,他对男女之情一向比较抵触,对女性的存在有天生的抗拒,再加上极品处女座的洁癖作祟,平时基本会离女性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跟一个女人如此亲密接触,排除之前那种意外,这在他的人生中真的是第一次。 异样,但奇怪的是,厌恶和反感并没有紧跟而来。 什么情况?是因为已经被这个女疯子靠近习惯了?被她撞过被她摸过被她看过,而他,也算摸过了她?所以身体不再防备? 这种感觉,好陌生,身体里似乎还有一种其他的情绪,但是他没有经验,也不太明白,更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他只能按照自己的习惯,和钟筝拉开了一点距离,双手放在自己膝盖上,尽力不去触碰到她。 他告诉自己他是讨厌她的,所以他不喜欢自己的身体背弃自己。 “走了!”钟筝朝着门口一大一小两身影挥了挥手,闷声闷气地告别,然后油门一加,车子飞驰而去。 后面的宋宸灏猝不及防,差点被狼狈地甩了下去,只能下意识地扶住了钟筝的腰。 “哎,凌小姐,你说,他们会不会打起来?”孟歌望着一骑绝尘的两个背影,略有点担忧地摩梭着下巴。小辣椒金龙九段啊,灏虽然长了一九几的身高和不错的体型,也不太会是练家子的对手。看两个人刚才的情况,相处可不太愉快。他想把好朋友送入温柔乡,可不是母老虎窝。 “放心吧,阿筝从来不主动打人,执行任务除外。”凌灵很笃定地保证。不过,不知道宋大少的心理承受力怎么样了,阿筝的飞车技术,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一米六身高娇小玲珑的凌灵,一九零身材健硕魁梧的孟歌,强烈的反差两个身影,目送着摩托车消失在拐角处。 “孟哥,人家等你好久!”一个娇滴滴的撒娇声从身后传来,而后,香风扑鼻,一个妖娆的身体就缠向了孟歌的手臂。 凌灵不着声色地往后退了一小步,躲避香气的袭击。她和钟筝陆谣都属于那种不爱捣腾打扮的,对于香水的承受能力比较低。 “孟哥,这位小姐是?”美女的目光落在凌灵身上,眼神里有戒备和敌意,不过上下扫了一圈以后,又变成了不屑和无视——这种小家碧玉打扮老土的货色,孟哥怎么看得上?“亲爱的,我都洗完澡了。我们上去吧。” 孟歌将身边女人的表情看在眼里,心里有点反感,兴趣也一下子减淡。对他来说,这种女人是用来大家互相愉悦的,他给她钱,她付出身体,各取所需,好聚好散,所以要求就是漂亮火辣,然后懂得分寸。 “这是我朋友。”孟歌懒洋洋地说道,手臂轻轻用力,将女人隔开:“不是说了我有事吗?” 女人小畏惧小气恼,但不敢表现出来,只好假装哀怨。 凌灵不太喜欢这种情况,这个一脸小三样的女人明显把她当成了情敌,而她,经历过段雨楼事件后,最反感卷入之类事情。 “孟先生,既然你有朋友,那我就先告辞了。上次的事情再次感谢,有机会请你吃饭。”凌灵笑了笑,告别。 孟歌皱了皱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