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谁也看不起,谁也瞧不上,每次在乐团里练习的时候那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练习一结束就直接走人,连自己的琴盒都要别人拎着。 老实说,陆子文并不喜欢戚暮,或者可以说整个维也纳交响乐团就没有谁喜欢这小子的。但是偏偏,戚暮的天赋真的是令人赞叹,用极好的水准让陆子文是一次次的服气。 突变就发生在戚暮14岁那一年。 戚暮的父母发生了车祸,两人当场死亡。虽然两人去得匆忙,但也给戚暮留下了大笔的遗产,所以虽然戚家没有什么亲戚,戚暮也能生活得不错。而且戚暮的父母在华夏音乐界声名显赫,人缘也很好,不少人都出声愿意照顾戚暮。 可是,戚暮要是真被人好好管教了…… 那还至于是后来一败涂地的结局? 父母一去世,这个眼高于顶的少年就狂傲起来。再也没有人逼着他练琴,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参加比赛,戚暮毫不顾忌地将自己的天赋践踏到尘埃里,每天碰上一次小提琴都是难得。 戚父戚母留下的财产虽然不少,但也经不起戚暮骇人的花销。等到戚暮18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再拾起自己的小提琴,靠“卖艺”为身。也有戚父戚母的老朋友看不下去想要帮帮忙,但是戚暮简直是没心肺到了极点,每次只骗了点钱花花,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陆子文听人说过,戚暮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两个老家伙幸好死得早,要不然老子早晚弄死他们!整天逼着我学小提琴,还说什么我他妈有天赋?去他妈的天赋!老子就是去讨饭,都不要碰那个破琴!” 戚暮当然还没沦落到讨饭的地步,只是生活从以前的优渥到现在的平凡让他大受打击,整个人都颓废了。陆子文记得,戚暮似乎是在19岁的时候离开了欧洲回到华夏,从此他也不知道戚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但是…… “他……吸毒……?” 陆子文浑身无力地背靠着橱窗玻璃坐在了路边,他胸膛处的疼痛感渐渐减弱,到最后已经几乎消失。 陆子文记得当自己醒来时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的,是小桌子上一堆的白色粉末和几根废弃的塑料吸管。酒吧房间里的其他人正在拿着那东西吸着,表情里全是痴迷疯狂,而他似乎倒在地上许久,即使是他自己扶墙走出去,也没有人理睬。 坐在冰冷的板砖地面上,陆子文脸色铁青。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金色大厅后台的休息室里,那地毯上的纤维将他的脸埋住,他怎样用力地想要挣扎,却感觉整个人被人扼制住了喉咙,连动弹一下都困难。 那种感觉,是任你怎样大口呼吸都不会有一点空气进入肺部的。 你的气管完全的堵塞住,只能感受着胸膛里的氧气越来越少,浑身都疼痛得难以自拔。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陆子文已经绝望到了地狱。 他恨! 他恨罗遇森绝情到这种地步,竟然眼睁睁地看他去死! 他恨! 他恨自己识人不清,居然信了这么个畜生的话! 哮喘的病因大多是由过敏引起,陆子文一生没找到自己的过敏原到底是什么,他也没想过自己最后会死在罗遇森的那两拳之下。 或许就是罗遇森手上沾到的一点尘埃,或许就是他手臂上碰到的某种花粉,当剧烈的殴打撞击与猛然的哮喘发作叠加起来,陆子文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 陆子文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背靠在冰冷的橱窗玻璃上。往来的路人偶有好奇地看向这个形容姣好的青年,而陆子文却全然不察地掩面沉思。忽然,他猛地伸手用力地锤向了一旁的墙壁,整个人也倏地清醒过来。 “罗遇森……” “罗·遇·森!!!” 森冷地低笑了一声,陆子文咬牙切齿地从牙齿缝里蹦出那个人渣的名字。 这个时候,就是再怪诞荒谬,陆子文也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死去,但是以那气息决然的感觉来说,他认为自己——陆子文应该是已经死去了。 而现在,他重生在了戚暮的身上。 “罗遇森,你说……你要拿着92年的欧颂等我?” “那你……一定要好好等着啊。” 仿佛看到了那个人渣冷酷无耻的嘴脸,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抬首看向了城市被染红了大片的夜空。他的耳边是各种嘈杂的声音,有汽车的汽笛声,有行人的交谈声,有走路的窸窣声…… 突然,陆子文慢慢地笑开:“原来……你真的有天赋啊。这就是……绝对音感吗?” 回应陆子文的话的,是马路上陡然忙碌起来的车流,组成了一道好听的和声旋律,整个城市都在敲打声音。而这所有的声音仿佛被拆分成了一片片的,一个个流入陆子文的耳中。从不同的方向传来,以不同的音高,甚至只是金属撞击的声音,陆子文都能听出它的准确音律。 陆子文倏地一愣,许久,才回过神来:“不止是绝对音感……戚暮,你的天赋原来高到这种地步吗?” 正如陆子文所说,没有真实地碰到,那永远不敢相信这是怎样的天赋。 所有的声音在戚暮的都仿佛有了思维,自主自动地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争先恐后地告诉他自己的方向、音高乃至是颤动的频率。 绝对音感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历史上拥有的人少之又少,比如音乐天才莫扎特。 虽然陆子文不知道这些大师是拥有怎样的天赋,但是他相信,戚暮的绝对音感肯定不会次于他们,甚至……还会更高。这种世间万物的声音完全被辨别认清,是陆子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戚父戚母会严格要求戚暮,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你要是这些年没有浪费时间……恐怕,就不会死在那个酒吧里了,而已经成为站在维也纳顶端的那几个人了吧。” 戚暮的死因,陆子文并不知道。 其实戚暮在离开欧洲之后,真的是流连颠簸,他也开始接受来自父母好友的好意。可是戚暮哪儿能如他们所愿的乖乖生活? 他开始拿着长辈们的钱泡吧、泡妞,到后来甚至开始飙车、吸毒。这让那些长辈真是彻底的寒了心,再也不愿意看这个叛逆的音乐神童一眼。 戚暮触碰大麻也没有几天,这一次酒喝多了,所以他晕晕乎乎下便吸食了太过量的大麻,那种如梦似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了曾经最辉煌的岁月。但是,在心脏剧烈的跳动、血液狂热的流淌后,那个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便死在了肮脏黑暗的酒吧包厢里,同行的狐朋狗友还在吸食着大麻,没有人注意他的死去。 而陆子文,便是在戚暮的尸体快要僵硬的时候醒来的。 “嘀嘀——” 一道响亮的汽笛声忽然在陆子文的身旁响起,震得他浑身一颤,碎片般的记忆便忽然涌入了大脑。仅仅是几秒中后,陆子文便从那种恍然的状态中清醒,匆匆浏览过了戚暮的一生。 “原来……你也想回到那个地方吗?” 戚暮早已堕落,他没有那个决心戒掉大麻,也没有那个信心再奋发努力地回到属于音乐殿堂的舞台。他只是想着要再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却没有去付出努力,于是便有了现在徘徊在酒吧、地下街的戚暮。 毕竟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戚暮虽然失意了八年,却始终没有受过苦,因此也没有从底层再爬上去的勇气。 陆子文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们就一起回到那个地方吧,戚暮。” 话音刚落,陆子文便感觉到浑身一轻,仿佛是那股属于戚暮的执念彻底地消失了。 这八年的浑噩生活让戚暮早已疲惫,他的钱已经快要花光,那些父母的朋友们也不愿意再帮助他,戚暮整日里沉沦在黑暗场里,也是一种对未来无望的放弃。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了,戚暮。我要让华夏都响起戚暮的琴声,我要让欧洲的所有人都知道戚暮是谁,我要让戚暮这两个字传遍全球!这是你最后的愿望……” “也是我的梦想!” “戚暮,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地方!” “陆子文已经死亡,属于戚暮的时代……” “就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个被花圈包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