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气喘吁吁的回到旅馆门口正好遇到王殿臣从里出来,他笑眯眯道:“边哥,我带你去开开眼。” “又怎么了?”我警惕的道,李法末这件事虽然是我做得不对,但说到底是这小子勾过来的麻烦,所以我现在对他是一百个提防心。 “带你去看小偷偷东西啊,这当然有意思了。” “偷东西有啥好看的,我没那个时间。”说罢我就要走。 “我可事先预告一声,李法末的家里除了有他媳妇,还有七十多岁丈人、丈母娘,这个贼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偷出铜像,难道这还不够吸引你的注意?” “或许李法末家里没人呢?” “我们已经问清楚了,那个铜像就放在他老爷子的房间床底下,老头前些天中风,一直卧床,这东西可没你想的那么好偷。” “是啊,难不成他就明抢了?” “你要真好奇,就跟我一起过去,我有预感,这次肯定能大开眼界。”王殿臣得以洋洋的模样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想亲眼看看这小偷是“何方神圣”。 李法末家住在名为“东风家园”的老式小区里,这里也是规划局最早分配的福利住房,在小区的入口处我们见到了那位“贼”。 本来我以为来人得是“楚留香”那种范儿的,毕竟是“万军丛中偷人钱包”这种事儿除了“盗帅”还有谁能为之? 可是当我看到这哥们才知道他更像“陆小凤”,当然相似度并不高,只有那撇八字胡和陆小凤差不多,五官则尖嘴猴腮有点像是化成人形但并不彻底的耗子精。 这人穿着一身蓝绸褂子,脚上蹬着一双元宝鞋,嘴里咬着一根翡翠烟管,右手居然还提着一个盖着黑布的鸟笼子,无名指上带着一枚金光闪闪的大方戒,派头和三四十年代上海滩的老流氓完全一模一样。 “洛叔,我是宁总的表弟。” “嗯,宁老板现在生意还好?” “还不错,经常提起您,我们早就想见洛叔一面了,心里都佩服你。” “哦,你们佩服我?这不扯淡吗,宁老板是有大本领的人,何必佩服我这个下三滥。”这人虽然身板子很小,比我都要矮一个头,但自诩为下三滥时那副表情充满了霸气,气场之强大让人感受的清清楚楚。 虽然我还不知道他究竟有怎样的本领,但我知道这个人肯定不是凡角。 “宁老板要的是一个铜雕像,在哪个房间?”王殿臣说了房间位置后洛叔道:“行了,你们可以走了,晚上八点以后来我这儿取东西。” “别让我们走啊叔,就想开开眼界才过来的,您说呢?”王殿臣陪着笑脸道。 “好小子,把叔儿当耍猴的了?”洛叔笑道。 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王殿臣一见面就往死里捧他,洛叔也架不住抬,于是就同意了,他道:“成啊,今儿就让你两小子开开眼。”说罢他四下望了望道:“走,咱们去养会儿子精神,时候到了就办正事儿。”说罢带着我们进了一处人烟稀少的小花园里,坐下后他将鸟笼子放在身边,随即点了一支烟。 洛叔抽烟的方式很奇怪,他一口也不嘬,就让烟缓缓的从开始燃烧到结束,而且烟的气味很奇怪,有点类似于草药的味道,闻得时间长了我脑子有点昏昏沉沉的。 而洛叔的鸟笼子始终没有发出半点鸟叫声,但时不时的会抖动两下,这里面是有活物的。 到晚上六七点钟,洛叔始终没有再说一个字,就是一根接一根的抽他那儿气味古怪的香烟。 他不说话我们也不敢贸然说话,这过程中我还睡了一会儿,天色黑尽后洛叔轻声道:“天色不早,时间正好,一切就拜托你们了。”话音刚落就见盖着黑布的笼子动了几下。 随后洛叔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物件撩开黑布后塞入鸟笼,随后他站在板凳上将鸟笼远远丢出,随后看也不看的坐在石椅上。 我和王殿臣正要伸长脖子“开眼界”洛叔道:“坐好吧,这事儿没跑了。” 原来偷东西不是他本人动手,不过能训练动物当小偷这本事也小不了,洛叔果然也是奇人。 “小伙子,我提前和你们打个招呼,待会儿不管你们看到什么情况,千万不要大惊小怪,还有对于我带来的朋友要有足够的尊重,千万别给自己找麻烦。” “您放心,我两不是那个没开过眼的白丁,这里的规矩我两很清楚。”王殿臣道。 “嗯,那就好。”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后就听花园土地里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动,洛叔起身站到对面,我们也学着他挪动了位置。 很快一只毛咕隆冬的小物倒退着从石椅底部进了花园,居然是一只灰毛耗子。 我大吃一惊,因为我从没见过倒着走路的耗子。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说过动物和人最大的区别不是智商,不是亲情观念,这些东西其实动物都具备,只是没有人强烈,两者间最大的区别其实是动物不会后退。 无论是行为上的还是思想上,动物都没有倒退的可能,所以如果你见到一个动物倒着走路基本上就可以断定这家伙成精了。 难道这是一只成精的耗子? 然而更加神奇的还在后面,当这只老鼠身体完全进入石椅区时它又拖进来一只灰毛耗子。 而另一只耗子四脚朝天,小小的铜人像被它紧紧抱在肚腹上,两只耗子一个当“运输工具”一个当“车老把式”配合有序的将小铜人从李法末家里给偷了出来。 这可是真神了,要不是得了洛叔的提醒,我就要开口询问这两耗子为什么会如此神奇,难怪忍者神龟会拜耗子为老师,道理就在它两身上找到了。 洛叔却微微叹了口气,随后他蹲在地下“车老把式”一溜烟的上了他的肩头,钻进了他脖领里,这让我有点浑身发麻,但洛叔却毫不介意。 而躺着的老鼠已经死了,连身体都僵硬了。 洛叔取出小铜人道:“这东西可够邪性的。”说罢将铜人递给我。 我有些犹豫,毕竟是在老鼠身上沾过的,不过为了避免洛叔不痛快,我还是接过了铜人,而洛叔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红色的丝巾,将已经僵硬的老鼠包裹在丝巾里,郑重其事的放入了口袋。 王殿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道:“洛叔,这是我大哥的一点心意,请您……” “算了,我这边有兄弟丢了一条性命,卖命钱我不能收,你和宁老板说一声,就说过几天我去看他,有点事情要麻烦。” “好,那就辛苦您了。” 互相客气了几句我们就分别离开,我道:“那两只耗子都被养成精了,可惜啊,死了一只。” “大哥和我说了,这老头是盗门中相当牛逼的一个角色,贼祖宗啊,行走江湖可千万不能得罪这种人。” “道门中人和贼祖宗有什么关系?”我不解的道。 “什么乱七八糟的,盗门是贼的意思,不是道士,这才是真正纵横江湖的贼偷,马路上掏人皮夹子的那些不过就是些下三滥的小毛贼,而这位洛叔是真正的大贼、飞盗。”王殿臣故作高深的对我道。 第17章 强悍的死法 后来在王殿臣的“讲解”下我才逐渐明白“盗门”到底是怎么回事。 “盗”是“三教九流”中下九流的门类之一,这行里共分三大门类,第一是“上盗”,这类指的是入地盗墓的盗墓贼。 之所以把盗墓贼定位“上盗”是因为在三国时期盗墓贼是有专门官职的,贼都成了官,那自然是“上盗”了。 其次是“中盗”,这类盗贼一般指的是有能力、有节气的贼。 历史上曾经出过很多这类堪比侠士的盗贼,比如说燕子李三、陕北侠盗刘志丹等等,这类人虽然栖身江湖,当了贼,但一身铁骨铮铮并未有丝毫改变,且劫富济贫,虽是个贼,但做的却是行侠仗义的好事儿。 最后则是“下盗”,这类人通常都有极强的能力,但一生所为只是自己或是家人亲戚。 但无论是哪一种“盗贼级别”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都身负盗门绝学,各各堪比“盗帅”楚留香,即便是你重兵把守,也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出他想要的东西来。 而“盗术”中的手段则是千奇百怪,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神妙无端,中国神华传说中的穿墙术其实是从“上古盗术”中演化而来的,还有五鬼搬运术、五鼠搬运术,而这位洛叔就是“盗门”中专门训练小动物偷盗的“兽爪”。 “看来这世上还是高人多啊。”我由衷的赞道。 “那是,你也是其中之一啊,不要妄自菲薄,我很看好你。”王殿臣道。 “别扯淡了,我可不要你看好,你当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眼。” “小同志警惕性很强嘛,不错、不错。”他手叉着腰模仿领导口语拍着我肩膀道。 “去你的蛋吧。”我没好气的推了他一把。 此时夜色已深,九十年代初期人的夜生活并不丰富,过了八点一般马路上人就不多了,我们再穿行一条马路时,看见马路对过停着几辆车子,其中两辆是警车,一辆桑塔纳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引擎盖从中分成两半,卡在水泥柱身上,车体变形严重,四面玻璃全碎了,一个身着西服的男人趴在引擎盖上,左肩抵在水泥石柱上,因为极重的撞击力这人身形都变了,半边身体软塌塌的,估计肩胛骨、肋骨都断了。 而最严重的伤口应该是脖颈,他的脖子也遭受了撞击,脖颈虽然没有伤口,但至少有近二十厘米长,这是被撞击力硬生生拉长的。 面对着一起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现场,中国人都有爱看热闹的习惯,我和王殿臣也不能免俗,于是就凑了过去看尸体惨状,看警察如何办案。 虽然马路上人不多,但也围了十几个看热闹的闲人,此时指指点点说个不停。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时间,一辆夏利车风驰电掣驶来,车门打开,只见一个三十七八岁浓妆艳抹的女人冲下来就嚎道:“我的爷们唉,你倒是痛快了,留下我们娘两可怎么活吆。” 随后又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下车来到她身边低声劝慰着,我正在想着死者家属也是真够倒霉的,该如何接受这样惨烈的事实情况?,就见驾驶室门打开,李友从车上走了下来。 我脑子激灵一下,顿时明白过来,这个死者是他的大舅子,也就是说宁陵生给他出的选择题,他做出了选择。 人性啊就是如此残忍,自己做错了事情,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将自己应该受到的惩罚转嫁到别人身上。 李友并不知道我们就站在人群中暗中注视着他,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死者身上,调查现场的警察没有一个发现在他们身后那辆夏利车的主人正双手扶在车顶上微微发抖,我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深深的恐惧,而他随后想要抽烟,打火机连点几次都无法打着火,这是因为他手抖得太厉害。 警察做梦也想不到害死这个驾驶员真正的凶手其实是他们身后那个夏利车的车主,当然还有宁陵生,这两个人究竟谁更残忍?我正想的出神,一幕震撼人心的情景上演了。 我和王殿臣正准备离开,就见出事故的车子“咣当”晃了一下。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这车子为什么会“自己动”,正在怀疑是不是幻觉所致,就听车身又发出“咣当”一声,这下动静比较大,所有人看的清清楚楚。 正在处理现场的交警也觉得状况不对,纷纷退后几步。 这时车子有连续晃动了几下,我这才看清楚居然是死尸在蹬腿。 我看清了,周围所有人也都看清了,还没等人群里发出惊叫,趴在车上的死尸忽然就像睡醒了一般猛然坐了起来。 他左半边身体因为骨头碎裂已经塌了,抻长的脖颈因为颈骨断裂,无法抬起,无力的挂在胸口,那恐怖的一幕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他的脑袋不能动,所以看人的时候只能转动身体,而被他视线所看到的人无不吓的魂飞魄散,转身就逃,李友自然也是吓的不轻,一咕噜钻进了夏利紧紧握着方向盘打摆子,而这人居然艰难的爬下引擎盖站在了地下,只见他左肩和右肩至少有四十五度以上的水平斜度,挂在胸口的脑袋随着每一步的走动无规律的的晃动着,就像装在尼龙袋里的足球。 他就以这样古怪的姿势一步步走到自己老婆面前,接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三沓钞票,又将手上的戒指摘下来交到老婆手上,随后噗通一声摔倒地下,这会是彻底死亡了。 他成这样了还顶着一口气没死就是为了将人生最后一笔钱亲手交给媳妇,或许他不希望自己的钱被人给坑了。或许他觉得虽然自己已经死了,但还是要为家庭未来的生活尽最后一份力量。总之这个被李友称之为黑社会的男人以这种惊天动地的方式死在了自己爱人面前。 我几乎很少佩服人,但当时我对这个尚且不知姓名的死者充满了敬佩之感,我认为他就是我心目中男子汉的标准。 我对他有多欣赏,对于李友和宁陵生就有多愤怒,当然这份愤怒我是掩藏在心的,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能力无论如何都不能和宁陵生翻脸,否则只能是死路一条。 “你为什么不让我和李友打招呼?”并不知道内情的王殿臣问我道。 “死亡的是他的大舅子,这时候打招呼合适吗?” “你怎么知道那是他的大舅子?” “我……”语塞片刻我道:“我也记不得在哪儿见过他了。” “年纪不大,记性到不咋地。”王殿臣并没有起疑心。 我们是走回去的,到了绿洲宾馆大门前,里面黑洞洞怎么看都让人感觉黑暗中隐匿着一对布满血丝的眼珠子恶狠狠盯着我,这让我有点犹豫是不是应该走进去。 王殿臣脚都已经踩在布满灰尘的大门框上了,突然他停住脚步转身对我道:“边哥,我怎么觉得这里情况有些不对呢?” “你看出了什么?” “咱们工程队里没有女人,怎么这里会有一管口红呢?”说罢他弯腰从门槛后捡起一支金黄色的旋转口红。 我头皮一阵阵发麻道:“殿臣,你赶紧退到外面来,这屋子里面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