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
“皇上说了,您要是真的以死明志,也算是有志气,他的好女儿,他一定厚葬您。如果您舍不得死,就只有和亲远嫁这条路,别的没得选!” “你滚!你滚!” 夏侯雪越看向进越不顺眼。 不过是个奴才,说话这么理直气壮的! 往日向进对她不是这种态度,今天却变脸的这么厉害,以为她没办法翻身了吗? 真是可恶的奴才! “是,奴才告退!” 向进刚走,夏侯雪的小腹就开始钻心的痛。 “来人——” 夏侯雪倒在冰冷的地上,抓着衣服,嘶声力竭地喊着。 “我肚子好痛,快来人啊!救我——” 没一会儿,鲜红的血染红了夏侯雪的衣摆,一个陌生的宫女看到这情景,连忙叫嚷起来,一时间,整个寝宫里鸡飞狗跳。 来给夏侯雪诊治人,依旧是王太医,这也是夏侯君宇的要求。 即便刚才被雪公主和刘皇后陷害,王太医现在还受着伤,可他对自己的职责,并没有半点松懈,而是认认真真给夏侯雪诊治,又开了许多补养的药。 确定那个恶劣的果实没了,王太医回去给皇上复命。 等人都散去,夏侯雪孤零零地躺在床上,双眼布满血丝,一动不动地盯着头上的纱幔。 回想着她离开京城时,还在兴致勃勃地想着,这一次一定要和莲哥哥好好相处,要让莲哥哥喜欢上自己。 可后来,究竟是什么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 那场质变,是在凤鸣镇。 她没了贞洁,坏了孽种,造成了这后面一连串的悲剧。 在回到京城之后,月经很久没来,夏侯雪并没有当回事。 她一直经期不稳定,退后是常有的事情。 哪知道没多久,她就开始呕吐,让一个嬷嬷看出端倪,说她这是怀孕了,可把夏侯雪急坏了。 没等她想到办法,夏侯君宇就来了,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 现在,肚子里的那坨肉没了,也好! 夏侯雪抓着小腹上的衣服,把精美的锦衣揉得皱皱巴巴的。 她原本就没有打算生下这个孽种,甚至派了嬷嬷去寻打胎药。只是夏侯雪没有想到,这一碗药最后是她的父皇送来的。 真是可笑的很呢! 即便是野种,不被期待,可是父皇,您也是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外孙呢! 多谢您出手,帮我了却烦恼,也避免我的手沾染了血腥。 可是,这个仇,不能不报! 夏侯雪脑子里想的,不是丧子之仇,而是造成她现在这样局面的根源——玉罗刹。 虽然她目前没有能力报仇,也不是玉罗刹的对手,但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夏侯雪在心里一直念着这句话。 玉罗刹,我跟你势不两立! 玉绯烟不知道,白雪公主把自己的悲剧命运全部记在了她的头上。 她现在是忠义公府的大小姐,又是大周国的武神,走哪儿都是受人尊敬,在玉家,更是所有人的宝贝疙瘩,日子过得可是非常惬意自在。 皇上对夏侯雪的安排,玉绯烟从夏侯擎天那儿知道了。 没想到,夏侯雪并没有哭闹,而是乖乖地答应去西越国和亲,她唯一的要求就是西越国的五皇子必须亲自来大周国来迎娶她。 这个提议,夏侯君宇很爽快地答应了。 嫡公主出嫁,自然是要这般! 一想到夏侯雪即将远嫁西越国,玉绯烟就唏嘘不已。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远离家乡,去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而且永远都不能回到父母身边。 更何况,西越国表面对大周国顺从,可这顺从究竟有几分? 有大周国在头上压着,西越国始终是谦卑的附属国,指不定那边的人心里多恨大周国,会把这种仇恨转嫁在夏侯雪的头上呢。 这么说来,夏侯雪的确可怜。 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她要是不作死,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总之,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过以夏侯雪的个性,居然这么痛快答应远嫁,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只是想了想,玉绯烟就把夏侯雪的事情抛在了脑后。 她现在最关注的事情,就是在京城里开个医馆,给人治病。 听说玉绯烟有开医馆的想法,夏侯擎天立刻自己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的店铺房契拿给玉绯烟,让她挑选。 “夏侯擎天,你可真有钱!” 看到那些房契,全是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位置,而且铺子又大宽敞,玉绯烟完全挑花了眼。 “你要是喜欢就都拿着!反正在爷手里也没用!” 看到玉绯烟小财迷的模样,夏侯擎天忍不住笑了。他的封地每年的赋税都多得不得了,根本就用不完,这几个铺子,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见夏侯擎天一副“爷是土豪,你可以抱爷大腿”的模样,玉绯烟轻嗤一声,选了一张。 “这地方就当是我租的,我会付给你租金!” “等我的医馆一开张,那可是日进斗金,可不比你差!” 玉绯烟说的是事实,她的药丸在天香楼卖的特别火爆,现在,玉绯烟也算得上是一个小富婆了。 “租?爷的,就是你的!” 夏侯擎天可不乐意玉绯烟说这样的话。 “不过,你倒是可以租爷!” “租你?你能做什么?”听了这话,玉绯烟不明白了。 “爷会穿衣服,梳头!” 这句话,夏侯擎天可是说的非常理直气壮。 在玉绯烟回来后,玉惊雷可她找了两个丫头专门伺候她。 可是,这二人来了松鹤楼的当天,一个崴了脚,一个折了胳膊,完全成了两个伤病员,哪儿能伺候玉绯烟呢! 于是,夏侯擎天每天早上都来松鹤楼报道,给玉绯烟绾发,穿衣。 这几天过去,他做的也是有模有样。 梳头的手艺更是飞猛增长,让玉绯烟叹为观止。 没想到杀人的手,也能这么灵巧! 把她的头发倒腾出那么多花样来,真是佩服! 玉绯烟哪知道,那两个丫头,就是夏侯擎天动了手脚。 夏侯擎天的想法很简单,要是猫儿身边真的有人伺候,他岂不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可不能让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租你,也不是不可以。” 一想到夏侯擎天每天早上偷偷摸摸地守在门外,又不能惊动玉惊雷和玉千血,玉绯烟就觉得好笑。 “说吧,多少租金!姑娘我有的是钱!” 玉绯烟一拍胸口,豪气万千! “一个铜子!” 噗—— 躺在地上的憨子在听到这答案后,差点儿喷血。 主人,你的气节呢? 一个铜子! 主人,既然你的价钱这么便宜,伦家租你,好吗? 伦家也不要你干别的,每天给伦家挠痒,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 憨子在身上挠了挠,拨出一个铜子,推给夏侯擎天。 那铜子,圆圆的,滚到夏侯擎天脚边,最后转了一个圈,倒在地上。 “哈哈哈!” 看到这情景,玉绯烟抱着憨子的大头,大笑了起来。 “憨子,你真是太聪明了!” 夏侯擎天自然知道憨子这是埋汰自己。 这只该死的大狗,被玉绯烟惯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偏偏,憨子总是一副忠心赤胆的模样站在玉绯烟身边。 每每遇到夏侯擎天和玉绯烟有争议的时候,它也坚定不移地力挺小姑娘。 憨子这么做,完全赢得了玉绯烟的好感。所以每次憨子惹事儿,也都是玉绯烟出面摆平,就连夏侯擎天想找憨子的麻烦,也不成的。 夏侯擎天瞬间觉得,在猫儿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排在憨子后面了。 他非常后悔,当初让憨子卧底,潜伏在猫儿身边,完全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不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