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争霸天下在线阅读 - 第1节

第1节

    【全本校对】《争霸天下》作者:知白

    【内容简介】:

    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

    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

    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

    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

    所以,他争霸天下。

    第一卷 帝国的边城

    第0001章 边城中最特殊的人

    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

    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

    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

    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

    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

    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

    “队正又在吹牛逼了!”

    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

    “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

    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

    “这值得意外么?”

    经历过帝国与外敌十一次战斗依然活下来的边军伍长付宝宝叹了口气道:“我十一次在战斗中幸存下来这种事,在方解面前简直就是一个没有臭味的响屁。我敢打赌,就算经历一百一十次战争,他依然能好好的活下来。”

    什长邱小树笑着说道:“他有万贯家财需要守着,自然怕死一些。你不一样,你光棍一个……十一次战争不死,到现在你还是个伍长,这确实不是一件什么光荣的事。”

    付宝宝极认真地说道:“我从不否认自己怕死,而且以能活下来为荣……可方解那个混账小子呢?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怕死,可他娘的哪次杀马贼他敢靠前来的?我敢打赌,不出一刻钟那个混账东西一定笑呵呵的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然后一脸轻松的对咱们说:为了欢庆咱们边军的又一次伟大胜利,我请大家去云计狗肉包子铺喝酒吧!”

    正在整理装备,清点死尸的二十几个边军士兵几乎同时点了点头。

    深以为然。

    “你知足吧!”

    邱小树拍了拍他肩膀说道:“自从樊固城里有了这个叫方解的家伙,咱们的伙食确实改善了不少。你不能否认,樊固城八百边军,两千百姓,没有一个不喜欢那个家伙的。”

    “一个贪生怕死到了极致的人,偏偏大家都喜欢他,为什么?”

    付宝宝撅着嘴问。

    “因为……”

    队正李敢当弯腰将马贼头目脖子上挂着的一条金链子拽下来,哈了哈气放在眼前看了看:“方解那个家伙……太他娘的会赚钱了。樊固城的生活,因为有他的存在而一年比一年好,我敢打赌……帝都禁卫军也没有咱们的装备好!也没有咱们吃的好!”

    就在这个时候,也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一个面貌清秀,看样子十四五岁才束发的少年郎,他穿了一身不太合身的皮甲,搓着手走过来笑呵呵地说道:“为了庆贺咱们边军又一次伟大的胜利,我请大家去云计狗肉包子铺喝酒吧?”

    ……

    樊固城。

    樊固城边军牙将李孝宗的书房里。

    火盆烧的很旺,不时有细小的灰随着火焰升腾起来。屋子里的温度和外面天差地别,温暖的让人舍不得离开。

    李孝宗是樊固城边军八百精兵的最高指挥官,虽然只是个从五品的牙将,但毫无疑问,在这座长宽都不超过三里半的樊固小城里,甚至是长宽超过二百里的巨大区域内,他拥有着绝对的权利和地位。

    他出身陇右李家,虽然只是个旁支子弟,但也勉强算得上是个贵族,从一出生身上就有个右侍勋的虚职,从七品,寒门子弟就算挣扎一辈子也未必能追求来的地位。而李孝宗最让人敬佩的不是他的出身,而是他的才能。

    自从三年前他调任樊固边军牙将之后,方圆二百里内的辖区比以往太平了不少。他来的第一年,边军出动三十三次,杀贼九百余人。去年边军出动六次,杀贼二百余人。今年……准确的说从去年六月边军击杀马贼之后,足足过了八个月才有了一次行动。

    所以,李孝宗有些头疼。报上去的军功少了,怎么才能多要点奖励下来?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一怔,然后不得不反思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贪婪了……

    他上个月才过完二十六岁的生日,不但出身世家,据说还是帝都演武院出来的优等生,才毕业就被任命为边军牙将,由此也可以证明那个关于他在演武院中是个风骚……噢不,风流人物的传言是真的。

    据说在帝国军方权利不是最大,但名望和地位绝对是最大的那个演武院周院长曾经当众表扬过李孝宗,一言一行都能影响帝国军方态度的周院长说,李孝宗,如果你到三十岁的时候还没有因为你的烂脾气而挂掉的话,那么极有可能成为帝国最年轻的总督。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周院长对李孝宗的看重,但周院长下面一句话或许才是重点。

    当然,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连二十五岁都活不过!一个在演武院学习了三年依然只会进攻不会防守的白痴,兵部竟然打算将你调到边城去……我现在都想替你默哀了!

    周院长失算了,因为李孝宗在边城这三年活的简直太他娘的滋润了。

    每当李孝宗想起周院长那番评语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笑。

    实事求是的说,确实是因为出了个意外,他才变得不似以往那样横冲直撞,因为这个世界上多了许多让他觉得太美好的东西,他舍不得死了。

    这个意外,是一个叫方解的少年郎。

    “方觉晓啊……你还真他娘的是个奇才!”

    看着火盆旁边撅着屁股烤火的少年郎,李孝宗忍不住赞叹了一句。

    ……

    方解,字觉晓。

    三年前,李孝宗出任樊固城边军牙将,他也出现在这座并不大但名气很大的小城里。只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他就成了樊固城里的名人。用边军队正李敢当的话来解释,那就是这家伙太他娘的会赚钱了!

    敢在李孝宗书房里撅着屁股烤火的,整个樊固城八百边军里不乏其人,因为李孝宗不是个严厉到令人胆寒的将军,他的书房也不似红袖招里唯一会跳流花水袖之舞的息烛芯的闺房那么难进。毕竟后者据说还是个黄花闺女,而他……不说了。

    但敢在李孝宗的书房里撅着屁股烤火,而且烤的还是屁股的人,肯定只有方解一个。

    屁股在冒着蒸汽,白乎乎的飘起来。

    “你尿了?”

    李孝宗看着方解认真的问道。

    “没有尿骚味,就肯定不是尿了!”

    眉清目秀,长相干净明朗的方解认真的回答道:“李敢当他们杀马贼的时候,您不知道风有多大,为了不被冻死我只好挖了个雪洞藏进去,这是保存体力也是保证体温最好的办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坐的时间久了还是会湿的……”

    感觉自己屁股终于暖和过来,方解从怀里取出一摞方方正正的纸张递给李孝宗道:“上个月的收成,不算太出彩,但比上上个月多了不到一成。”

    “那就是上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啊!”

    李孝宗赞叹道:“方解,你是上天派下来造福樊固城的么?”

    方解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很认真但也极得瑟的回答道:“我是上天派下来造福全人类的……”

    “老天爷怎么舍得让你下来,你要是留在天上,得帮他多赚多少银子?”

    李孝宗看着手里的银票感慨道。

    “如果将军没有什么事,我还是先回金元坊吧。明日是开集市的日子,多多少少都得准备一下。”

    方解回头看了看,确定自己屁股上不再冒烟准备告辞。

    “如果你回去不是睡觉,我就把这摞银票丢进火盆里烧了。”

    李孝宗白了他一眼说道。

    “为了银票……我必须睡这一觉了。”

    方解有些为难的说道。

    “去吧,我知道你必然是答应了请李敢当他们吃狗肉火锅的,记住不要喝太多酒,要是让执法队的人抓着,我也不能徇私枉法。”

    “放心吧将军大人。”

    方解一边往门外走一边说道:“跟执法队的人一块吃肉喝酒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上次有个执法队正假惺惺要抓我,两壶老酒下去,他就开始跟我论兄弟了。您知道的,吃人的总会嘴短,拿人的总会手软。”

    “看来有必要把执法队换一批人了……”

    李孝宗叹了口气说道,随即又摇了摇头:“除非把我自己都换了,不然你在樊固城里永远都是最特殊的那一个。滚回去睡觉吧,看着你我都心烦!”

    “喏!”

    方解行了个军礼,然后转身走出了书房。才出门走了三四步,忽然听到李孝宗的声音从后面淡淡的飘了过来:“方觉晓,你是不是放屁了?”

    方解大惊失色,心说这悄无声息的一屁将军大人是怎么发现的?

    他回头惊讶地问道:“将军您的功力又精进了?”

    李孝宗摇了摇头然后认真地说道:“我……看见了。”

    方解怔住,随即仰天长叹:“樊固城哪儿都好,就是太他娘的冷了!放个屁都能看见……能看见……”

    第0002章 闷骚大掌柜

    出了边军将军府的大门,方解踩着厚厚的积雪一路往金元坊的方向走。因为积雪太厚了些,所以踩在上面发出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

    “方解啊,听说今日出去杀贼了?”

    不远处出来倒洗衣服脏水的何婶笑呵呵地问道。

    这是个坚称自己十年前是如花一样娇嫩美女的妇人,或许生活真是一块肥肉膘,才喂养了十年就把一朵花变成了水桶腰满脸麻子的大婶,但毫无疑问的是,这并不妨碍何婶到了现在依然骄傲。

    “是啊,何婶最近又俊了,前几日老陈家新过门的媳妇看着也没你顺眼。”

    “哎呀……你小子现在才发现老娘人比花娇么?当年老娘行走江湖上的时候,追老娘的人能从樊固城排到帝都去。”

    “何婶您这句话算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每次见到您我都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就好像在春暖的时候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欣赏一朵盛开的鲜花,别提多享受了。”

    何婶的圆脸居然一红,忍不住扭捏着问道:“那你说,老娘像一朵什么花?”

    方解仔细的思虑了一下,然后诚挚地说道:“喇叭花。”

    “为什么呢?”

    何婶一怔,很是有些不解地问道。

    方解看了看何婶的巨胸和圆脸,随即真诚的赞美道:“越往上开的就越大。”

    “方觉晓!”

    一声暴怒的呼喊在小巷子里炸响,然后某人惶惶如丧家之犬般从小巷子里蹿了出来,速度之快竟是令人咋舌,紧跟着,一只巨大的木盆从巷子里飞出来,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稀巴烂。

    方解只觉得耳旁生风,心中得意的想到看来这几日自己的轻功又精进了不少。

    还没跑出去三十步远,就听见何婶在后面用能震动整座樊固城的声音喊道:“方觉晓,老娘安排了后天带你相亲,是城东老吴家的闺女,若是你敢迟到,老娘就砸了你金元坊的招牌!”

    方解立刻顿住脚步,回头看着何婶问:“砸了金元坊……你的分红不想要了么?”

    何婶叉着腰虎吼道:“你就告诉老娘你去不去!”

    还没容得方解回答,大街上各家各户的房门窗户陆续打开,有少女站在窗边急切地喊道:“方觉晓,你要是敢去相亲我就跳下去!”

    “方觉晓,你要是敢去找别的女子,我现在就出家为尼!”

    “方觉晓!你这个负心郎!”

    有妇人暴怒道:“方觉晓!你要是敢负了我家闺女,我剁了你的命根子喂狗!”

    有少妇凄婉落泪,后悔自己怎么这么早就嫁了人。

    只有才二十六岁就已经守寡五年的孙寡妇,斜着身子靠在门框上嗑着瓜子柔媚道:“小方解,以后取了媳妇也要常来啊。”

    方解哪里还敢多做停留,脚下一点如出了膛的炮弹一样奔了出去。飞奔经过孙寡妇门前的时候,他忽然又猛的止步然后迅速的在孙寡妇饱满的胸脯上捏了一把:“每次都是你不嫌乱,总让我背黑锅,我要是真吃了你也就罢了,偷看了你洗一次澡,难道你还要报复我一辈子么……”

    捏了一下,手感极佳,方解忍不住又捏了一下,甚至能精准的隔着厚厚的棉衣找到那一粒凸起的位置:“这算利息!”

    方解得手之后立刻又开始飞奔,留下红了脸的孙寡妇惊掉了一地瓜子。

    想到这次竟是真的被那小东西得了手,孙寡妇就忍不住来气:“方觉晓,有本事你下次再来摸试试!”

    方解一边跑一边回头喊道:“我才不会上第二次当!看着挺鼓……你到底垫了几层棉花啊!”

    孙寡妇脸色大窘,掩面回房不敢回头。

    回答房中的孙寡妇将上衣解开,从亵衣里一股脑掏出来一大团软绵绵的緤布,随手都抛在地上,孙寡妇微怒着自言自语道:“老娘若是不垫高点,你能抓的住?”

    可一想起刚才隔着这么厚的东西,方解居然能准确的触到某点她的脸就忍不住红的发烫。

    “妈的……老娘居然被一个半大的小子给调戏了。”

    想到这里,孙寡妇猛的站起来脸色决绝。

    吃我豆腐哪是那么容易的,让老娘抓着机会,一口气榨干了你的豆腐脑!站在屋子里的孙寡妇就好像一个斗士,士气高昂。而此时那些站在窗口看着方解狂奔而去的小媳妇和少女们,视线迷离,有人忍不住看着那背影花痴道:“跑起来都那么帅……”

    哎呀!

    街口某人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前趴,帅的一塌糊涂。

    ……

    樊固是大隋最西北的一座边城,这座方圆只有三里半的小城是大隋西北边陲的最前哨。出了城门再向西不足六十里有一座并不高大巍峨的山脉,南北走向连绵不尽,用樊固城里那些边军的话说,那一片山包就好像数不清的奶子。

    事实上,这条山脉就叫做狼乳山脉,据说在连绵不尽的大草原有着据对统治地位的蒙元帝国皇族就是苍狼的子孙,他们的祖先就诞生在这片山脉中。

    但是让蒙元帝国的人有些悲愤和无奈的是,自从东南那个叫大隋的帝国崛起之后这片山脉就再也不完全属于他们。当然,也不完全属于大隋。

    一百二十年前大隋高祖皇帝杨坚立国之后,如初升朝阳一般的大隋军队不断的向外扩充地盘,三十年间大大小小数百战从没有打输过一次。

    一直到大隋的军队向西打到狼乳山脉之后,西方最强大的蒙元帝国终于无法再忍受大隋这个新兴国度的咄咄逼人。四十万铁骑出草原翻过狼乳山脉进攻隋军,但实在让人有些无语的是,号称天下无敌的草原精骑在和大隋十二万府卫精兵决战中竟然没有占到一点便宜。

    虽然大隋军队缺少战马,但他们的百战精锐步兵组成的阵型坚固的就好像南边的燕山山脉一样难以撼动。四十万蒙元骑兵战死十一万,大隋的精锐士兵也损失了足足四万。不甘心受挫的蒙元帝国调集重兵,被人称为天可汗的蒙阔亲自率领二十万金帐骑兵支援,恰好与同样亲自率军赶来的大隋开国皇帝杨坚相遇。

    十万大隋左武卫,右武卫,左骁卫,左御卫的精兵与蒙元帝国的二十万金帐骑兵遭遇,靠着硬槊长矛巨盾组成的各种战阵,杨坚竟是三战全胜,硬生生将蒙阔逼回到了狼乳山脉的西面,此战被蒙元皇族引为奇耻大辱。

    自此之后双方激战六年,蒙元帝国无法找回颜面,而新生的大隋也无力杀入草原,最终双方在狼乳山下签订了协议,以狼乳山脉为界限,狼乳山脉以西为蒙元帝国的领土,狼乳山脉以东为大隋的疆域。

    于是便有了狼乳山这面的边城樊固,便有了狼乳山那边的名为涅槃的石头城。

    到现在为之这份协议已经过去了近百年,双方依然保持着和平。但不管是大隋还是蒙元,历任皇帝都想着真正击败对方成就万世威名。

    大隋地处中原农牧为主,缺少各种皮子,玉石,牛羊,尤其是没有战马无法深入草原作战。而蒙元帝国缺少铁器,盐巴,锦缎,茶叶和中原的美酒,他们的步兵又太孱弱,面对中原多如牛毛的城池也是毫无办法。

    狼乳山脉这边的樊固边军,还有那边涅槃城的狼骑都想着有朝一日打下对方的城镇,然后骑在对方士兵头上好好拉一坨屎。但三年前,大隋的第六任皇帝杨易和蒙元帝国第三十代可汗蒙哥会面之后,樊固城就有了另一个身份。

    市场。

    大隋的商人可以将草原上紧俏的货物运送到樊固城里来,交换草原牧民手里的牛羊,皮子,玉石。每个月的初一,初八,十一,十八,二十一,二十八这六天为市场开放日,为了换回来必须的盐巴茶叶和锦缎布匹,牧民们早早的就要到城门外排队,无论寒暑。

    在这些牧民眼中,樊固城里的大隋边军着实令人厌恶。但他们却没有人敢闹事,因为边军将军李孝宗是个极公正严苛的人,凡是闹事的牧民轻则鞭笞三十,重则直接割了脑袋挂在旗杆上示众。所以牧民们恨他又惧怕他。

    不仅仅是这样,中原的商人若是有奸诈欺骗牧民,或是强买强卖的举动被李孝宗知道的话,一样的重罚不误。规矩依然简单,视情节严重,轻则鞭笞三十,重则割了脑袋挂在旗杆上示众。所以牧民们敬他又喜爱他。

    需要说明的是,挨过鞭笞三十的人没有一个挺过五天的。

    再需要说明的是,行刑用的鞭子上绑满了铜钱,一鞭子下去便血肉模糊。所以鞭笞三十和砍头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受刑的人也就是勉强能落下一具还算看得出人形的全尸。

    但边军牙将李孝宗还说过,欺负草原人不算什么,但坏了樊固城的规矩不行,若是逼得那些草原人不敢来了,每年十几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就没了,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

    二月初八,是贸易市场开放的日子。牧民们老老实实的在城门口交了进城税金,然后赶去市场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到了中午,樊固城就开始变得更加热闹起来。手里有余钱的牧民和赚了钱的中原商人就会涌进酒楼,青楼,还有赌场中潇洒快活。所以每逢集市的日子,青楼女子最恨的便是赶在这时候身子不方便,少赚了恩客腰包里的赏银。

    牧民们对于中原的锦缎和茶叶十分推崇,更加推崇的则是中原女子的肤白貌美。草原女子虽然也不乏美人,但大部分女子风吹日晒还要放牧,所以皮肤都很黑,而且腰身粗的好像水桶似的。和青楼里那些略施粉黛的女子相比,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这些牧民都豪爽,基本上不会带着余钱离开樊固城,他们只需要带走货物就够了,大隋的五铢钱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一点意义。所以楼子的姑娘倒是更喜欢草原牧民些,中原的那些客商反而小气吝啬的很。

    其实很多牧民来樊固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货物,而是为了进樊固的三座楼子里消遣寻刺激。

    所谓三楼,便是客胜居,红袖招,金元坊。

    一酒楼,一青楼,一赌楼。

    第0003章 不知之事太多

    当初李孝宗初到边城樊固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想过带着八百边军突袭狼乳山脉那边那个叫涅槃的石头城。他甚至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而立下了遗书,要知道擅自挑起两个强大帝国之间的战争,这个罪太大,即便他出身陇右李家也一样扛不住。

    对蒙元帝国开战不同于对其他国家开战,如果是对帝国南疆燕山以南的燕国挑衅的话,会被兵部那些大佬们赞为勇武,若是贸然挑起和蒙元帝国的争端,那么一定会被所有人骂做白痴。

    当然,这不代表兵部的那些大佬们不想不愿不敢对蒙元帝国挑衅。

    虽然大隋的强大用这百年的时间展现无遗,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世间第一强国的名号依然属于蒙元,论疆域面积,蒙元帝国占据的草原也就比大隋,南燕,东楚,北辽四国的疆域加在一起稍微小一些罢了。

    而这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疆域,提到蒙元帝国,就不得不提的是在蒙元帝国极西之地的大雪山。大雪山上有一座大轮寺,大轮寺里有一尊大轮明王。

    世间之人笃信佛教,除了大隋推崇道教之外,世间其他诸国大多以佛教为国教,尊大轮明王为佛祖。

    大雪山,大轮寺,大轮明王在蒙元帝国。

    这才是大隋忌惮蒙元的原因,没有之一。

    不要说蒙元帝国那百万狼骑,对于大隋军人来说再强大的军人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压力。就算是对传说中的大雪山上那三千金身僧兵,大隋的军人们也不会如别国之人那样心存敬畏。军人嘛,天生就是要战斗的,何必畏惧敌人?

    大隋自建国之初便力捧本土道教,虽然没有立为国教,但经过百多年的努力,道教在中原之地也深入人心。虽然也有佛教弟子远来传教,但却极难如在别国那样得到尊崇的待遇。

    据说大轮明王座下二弟子智慧天尊曾经有心造访大隋,可大隋礼部的人根本没拿他当回事。要想来大隋觐见皇帝陛下,可以是可以……规规矩矩的递交国书,然后按臣子之礼老老实实的来,按照礼部的规矩先在驿站住着,待遇与各国使节一般无二,皇帝什么时候想见你,你才能进宫。

    据说听到大隋礼部官员的回执,智慧天尊微微叹息着说道:“师尊说过,东边是妖魔横生之地,尤其以中原最为混乱不堪。我本想去看看,能救几人出苦海便救几人。奈何中原之人却以沉沦苦海为乐,那么苦海便是他们的极乐之地,我不去了也罢。”

    这话传回大隋,被礼部尚书独孤秀嘲笑为厚脸皮。

    大隋皇帝私下里也曾经说过,佛教的那些什么天尊,什么佛祖,都不过是一群厚脸皮的虚伪小人罢了。

    但不得不提的是,道教在大隋的兴起,不过是大隋的皇帝随性而为罢了,他只不过觉着自己的国家内应该有一个与佛教相提并论的教派,于是便有了对道教的推崇。

    说起来,道教对国家的影响力,远不如佛宗在其他国家的影响力。

    哪怕清乐山一气观的萧真人展露过神迹。

    据说那一年四月,清乐山一夜之间多了万亩桃林。再一夜桃花盛开,再一夜仙桃成熟。萧真人邀了诸多九天谪仙下凡饮酒。山下村民隐约可见半山腰彩云朵朵,隐约可闻仙乐悠扬,却不可见真容,一时间道教之名大盛。

    当然,这神迹之说传到大雪山,那位智慧天尊只淡然一笑,做出四个字的评语。

    雕虫小技。

    当然,这四个字的评语传回清乐山,萧真人同样淡然一笑,做出四个字的评语。

    秃驴放屁。

    大隋的皇帝没有因为清乐山一夜桃花开,一夜仙桃熟而说什么。倒是因为这秃驴放屁四个字而抚掌大笑,一动念,便封了萧真人为国师。

    这些事都太遥远,对于在边城樊固的方解来说都太遥远。

    他莫名其妙的到了这个世界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活下来。活下来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活好,活好之后最关心的事是如何保持下来。

    十五年前,他初到这个世界。

    从某个盛名之地降生,险些一出生就被投进火坑中烧了。又莫名其妙的卷入一场追杀,被人带着远遁天涯。期间经历过的种种,到现在他也想不明白是为什么。

    三年前,他初到边城樊固。

    然后他用了三天的时间精心设计接近了李孝宗,用了七天的时间劝说李孝宗听取了他的意见,用了十五天的时间以李孝宗的名义号召八百边军募集出来三千两银子。用了两个月建了一座三层木楼,又用了半年的时间,让这三层木楼成为樊固城里的标志性建筑。

    金元坊。

    第二年初,他号召全城百姓募集资金扩建金元坊,又建了红袖楼,引来了红袖招这只金凤凰。第二年春节,全城百姓都分到了红利,而且不少。

    于是,方解成了樊固城里最特殊的那个人。

    金元坊的大掌柜。

    ……

    正因为樊固城里的这些生意,正因为草原上那些蛮子的钱太好赚,樊固城牙将李孝宗果断的放弃了以自己的性命为赌注去攻打涅槃城的念头,他将目标改为好好赚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狼乳山脉那边的草原人都变成穷光蛋。

    不得不说,这个理想同样崇高……

    金元坊四十八种赌法,都是方解想出来的。

    一个看着赌神电影长大的家伙,想出来这些勾当属实不算什么难事。

    每个月集市的日子,便是城中百姓们开心的日子。因为这意味着草原蛮子们又来傻乎乎的送钱了,而且从樊固城有了那三座楼子之后,来这里送钱的傻蛮子越来越多。分到全城百姓手里的银子也越来越多,百姓们对于方解的喜爱自然同样越来越多。

    方解不但是金元坊的大掌柜,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

    边军斥候队的一名斥候。

    很多人不解,他这样的人为什么偏偏要求着李孝宗讨要了一个军职。但所有人都坚信一点,方解这个家伙绝不会干吃亏的事。只有方解自己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或是可以说是那些追杀他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就是大隋的帝都长安城。

    而想要进长安城,需要钱,需要身份。

    在这两样进长安城所必须的东西,他都要在樊固城里得到。

    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是长安城。

    从他出生到现在,十五年间,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三年前在南燕国都大理城内,为了做一个假象引走追杀他的那些人,最后的七名护卫商议之后做出决定,五个人带上一个抢来的孩子一路往东北跑。而剩下的两个人则护着他潜行西北,逆着那些追兵的方向进入大隋,然后到了樊固。

    方解知道,那五个人成功引走了追兵。所以,才会有在樊固城的这三年平淡日子。但他也同样知道,那五个人还有那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只怕已经全都死了。凭着追杀他的那些人强大的势力,发现被骗之后再慢慢从头查起来……三年也已经够久了,方解不认为樊固还是个安全的地方。

    保护他的人只剩下了两个,以后他需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只有帝都长安,才是那些人不敢横行的地方。

    在云计狗肉铺请付宝宝和邱小树他们吃了狗肉火锅,喝了整整一皮囊酒的方解醉的有些忘乎所以。他拉着狗肉铺看起来已经三十七八岁的老板娘那双手,深情的说非你不娶。到现在方解也不知道名字的老板娘深情脉脉的看了方解一眼,然后一个爆栗将方解的醉意敲醒了七分。

    “上次就是用这办法赖了老娘的酒钱,这次还来?”

    老板娘掐着腰,面色酡红道:“就因为上次你这小犊子说这话,老娘差一点休了那个懒鬼。幸好没信了你的鬼话,不然老娘上哪儿再去找一个随便捏拔还不敢还手不敢还嘴相公去?对吧,相公……”

    络腮胡子但却并不粗狂,相反还有些书卷气的狗肉铺老板抖了一下,立刻点头道:“对对对,这世间哪里还有比我更能让娘子你称心满意的。”

    人称苏屠狗的老板也不是樊固原住民,据说是十年前落户在这里的。老家何处无人知,便是他的年纪也没人知道。不过看起来,他最多也就四十岁上下。比老板娘稍大一些,为人极胆小怕事,畏妻如虎的典范。

    方解揉了揉被敲出一个包的脑袋,忍不住笑了笑道:“哪里会赖了你的酒钱,上次是真的喝大了。”

    老板娘咆哮道:“你来老娘这里,十次有九次喝大!”

    “还不是你的梨花酿力道太大了些……”

    方解掏钱算了酒钱,再次拉起老板娘的手柔声道:“什么时候休了他,你便来找我吧。我已经深深的拜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你的魅力,整个樊固城里没有人可以相提并论。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

    说完这句话方解扭头就走,一脸的决绝。

    老板娘的脸又是一红,忍不住喃喃道:“这么多年,终于又找到一个欣赏我的人了……屠狗,老娘的魅力是不是不减当年?”

    “是啊……”

    苏屠狗叹了口气道:“我只看见,那小子又顺走了一壶酒……”

    “啊?”

    老板娘一怔,随即转身一个耳光扇在苏屠狗的脑门上:“看见了你不拦着他!”

    ……

    回到金元坊,钻进书房,方解将房门和窗户都关上,随手将那壶偷来的杏花酿向后一抛。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闪出来一个黑影,轻轻巧巧的将那壶老酒接住。那身影一转,便又消失无踪。

    方解将手里的食盒放在桌子上,指了指说道:“这么多年都如此,一个只吃肉不喝酒,一个只喝酒不吃肉……你们两个也不厌烦?”

    他坐下的时候,桌子上的食盒已经消失不见。

    “就不能坐下来踏踏实实的吃?”

    他撇了撇嘴说道。

    还是没有回应,喝酒的在喝酒,吃肉的在吃肉。

    房梁上,躺着一个身穿大红色衣裙的女子,看不清楚面貌,但身材极婀娜性感。她靠在房梁上,大口喝酒,不言不语。那满满一袋子能有五斤的梨花酿足以放倒下三个边军悍卒,可她一大口一大口的灌进去,竟是脸色都没有变一分。

    书架后面,蹲着一个身穿翻毛皮袄,面容猥琐身材枯瘦的老者。他蹲在地上大口吃肉,整整一食盒的狗肉不下七八斤,片刻之间就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将狗肉吃尽,那枯瘦如柴的老者抹了一把嘴巴上的油渍,满足的拍了拍肚子。

    “爽!”

    他说。

    嘭的一声,他额头上被一只酒囊砸中。

    “爽你个脑袋!”

    红裙女子在房梁上坐直了身子,看着方解极认真地说道:“我没吃饱!”

    视酒如饭。

    方解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同样用最认真的语气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已经长大……现在你们是不是可以告诉我,我到底是谁?马上就要离开樊固去长安城了,我总不能进帝都之前依然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万一哪天见了大隋的皇帝,他问我出身何处,我总不能告诉他……老子也不知道吧?”

    第0004章 他在哪儿?

    方解问了问题,但没有人及时回答。

    红裙女子有一双让男人难以挪开目光的长腿,她坐在房梁上,姿势有些不雅,作为一个女子来说,她绝不应该把自己的腿开的那么大。因为开的大,所以长裙褪到了她的膝盖以上,露出来的两条小腿白的有些炫目,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如果这双腿出现在红袖招里,便会引来无数金客们贪婪的眼神。

    如果这双腿的主人愿意,那么必然会有不少人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趾,甚至含在嘴里允吸。

    很美的腿,很美的脚。

    她没有喝醉,但醉眼朦胧的看着下面仰视着她的那个清秀少年郎。她知道,以这个角度看上来的目光必然会看到某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但她却丝毫都不在意。

    要知道当年带着这个少年郎从那座久负盛名的大山里逃出来的时候,是她每日给这个家伙换尿布,给他喂饭,甚至在他小时候的大部分夜晚里,这个无耻的家伙总是喜欢搂着她的脖子才能睡着。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那一年,那个败类夜里在她胸脯上摩挲也摸索不到什么。

    当然,如果她知道这个家伙很小的时候就在捏转那粒粉红的时候心有邪念的话,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败类阉了。

    可谁又能想到,还是婴儿的他心理年龄就已经成熟?

    她知道他是个天才,但绝不知道他这个天才其实开了外挂。

    而蹲在书架后面还在回味着狗肉香味的干瘪老头怔了一下,看着方解认真严肃的表情叹了口气。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从来不会离开自己身边半米以外的剑匣,想着剑匣里藏着的那个大秘密心里就一阵唏嘘。

    这么多年来,剑匣一直在他手里。

    这么多年来,只有他知道剑匣里藏着什么。

    就连沐小腰都不知道。

    坐在房梁上的红裙女子就是沐小腰。她的腰很细,非常的细。与之对比,她的臀很翘,她的腿很长。

    当年那个人将还在襁褓中的方解交给他们的时候,曾经单独将沐小腰和干瘪老头叫进自己的书房里嘱咐过。但十五年过去,沐小腰不知道那人对干瘪老头说了什么,干瘪老头也不知道那人对沐小腰说了什么。

    “商国恨,你来说!”

    沐小腰向后一仰躺在了横梁上,一条雪白的大腿从横梁上垂下来来回晃动着。

    “原来你叫商国恨。”

    方解有些艰难的将视线从大白腿上移回来,看着穿了一件十五年没见他换过的脏皮袍的干瘪老头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就叫大犬。”

    沐小腰以前一直叫他大犬,因为他的鼻子灵敏到了让狗都嫉妒恨的地步。仙到极处,称大仙。魔到极处,称大魔。狗到了极处……是商国恨。这么多年来,靠着他的鼻子躲过了无数次危机,也找到了无数条出路。方解到了这个世界上之后才发现,原来人的鼻子也可以运用到如此神奇的地步。

    一般的毒物,只要在他鼻子前面一晃他就能分辨出来。

    他的鼻子甚至能分辨出从面前飞过的苍蝇是公的还是母的,记得当初方解不信,问他如何区分,大犬信誓旦旦的说母苍蝇带着一股子淫荡骚味……因为这句话,他被沐小腰毫无来由的打歪了鼻子。

    “沐小腰!请你叫我的名字!”

    瘦如枯木干柴的老头指着沐小腰咆哮道:“我有名字!”

    “好吧,大狗。”

    躺在房梁上的沐小腰摆了摆手,看不到她的脸。

    “我叫大犬!”

    “知道了大狗。”

    方解不解,他发现自己和这两个人相处了十五年,还是不了解他们,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喃喃地说道:“商国恨……这名字多好,带着点淡淡的沧桑,要是不看见你的模样,这名字也能糊弄几个情窦初开的小丫头了……你却不喜欢,难道比大犬还难听?”

    “因为大犬是主人给他起的名字。”

    沐小腰在上面慢悠悠的说道。

    “好吧。”

    方解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地说道:“告诉我,你们嘴里的主人到底是谁,和我是什么关系。这么多年来都是你们在保护我,我很感激。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会被人追杀?是不是和你们嘴里的那个主人有关系?如果是,那么请给我一个解释。我总不能一直这么糊涂下去,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你是方解。”

    大犬认真的回答道:“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方解。”

    “是啊是啊!”

    方解苦笑着摇了摇头道:“这是这些年我第一百二十七次问你们我的身世,也是你们毫无新意的第一百二十七次给我这个答案。没错,我是方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方解……身边有两个变态高手,但却不能修行的方解,对吧?”

    犹豫了一下,他有问了一句:“你们两个是变态高手吧?”

    沐小腰摇了摇头,大犬却点了点头。

    “这个……”

    大犬犹豫了一下,然后有些怅然地说道:“别担心,我一直不相信,你这样的出身怎么可能不会修行?就算是个普通人气穴一百二十八也要开个三五穴,你这样一窍不通的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但我想不到问题在哪儿,你别急,等咱们到了长安之后找个医道大家给你看看。”

    方解无语,不死心的又问了一句:“真的不打算告诉我,我到底是谁?”

    “不到时候!”

    大犬摇了摇头,钻回书架后面蜷缩着躺好:“到时候我把剑匣给你,你自然就知道了。”

    方解看了看那个灰黑色脏兮兮的剑匣,眼神里都是绝望。从小到大,他已经不止五百次试过打开那个剑匣,但可惜的是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他将视线从剑匣上收回来,看着眼前的账目:“我除了会赚钱,还会干什么?”

    躺在横梁上的沐小腰轻轻的叹了口气,用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呢喃道:“一百二十八穴窍……能通才怪……”

    她摸了摸怀里某处,那件她藏了十五年的东西。

    ……

    距离樊固城数万里之外的长江之畔,一个不起眼的小渔村里。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四五具尸体,穿着一样的衣服,但致命的伤口却不一样,如果是经验丰富的验尸仵作看到这些尸体的话,最起码能在这些尸体上看到四种杀人的手法。天下在百多年前大定,格局已成,乱世结束,所以杀人这种事变得不再寻常,今天竟然一下子死了十几个,不得不让人重视。

    从三十里外的县城赶来的捕头方恨水蹲下来仔细查看了一下这些尸体。

    一样的装束,浅灰色的长袍,身边也看不到有兵器。

    方恨水看了看其中一具尸体的脖子,低声自语:“捏碎了颈骨……杀人的人好大的指力。还有一个用刀的,一个用棍的,另外一个用的是什么?锤?斧?”

    他转头看了看旁边的尸体,脸几乎被砸平,已经看不出五官的模样,鼻子碎了,眼睛被震的挤出了眼眶,便是嘴里的牙齿都几乎落尽,这必然是重武器重重的砸在面门上造成的伤势,可他偏偏不能确定这重武器是什么。

    太大了,不像是锤或是斧子。

    应该是一件很平的东西,如果是锤以这个力度砸在脸上的话,头都会爆掉。

    这种死法,让方恨水的脑子里毫无来由的想到一件东西。

    蒲扇!

    没错,就好像一柄巨大的铁制蒲扇扇在这个死者脸上似的。

    “捕头!”

    不远处,一个捕快从地上捡起来一颗圆圆的东西拿起来看了看,却没有看出是什么,这颗东西掉落在沙土里埋住了一大半,若不是他走过的时候蹚起来沙子也发现不了。一个奇怪的木制小球,但上面有一个小孔。

    方恨水走过去,将那颗珠子接过来看了看随即脸色一变。

    “是佛珠!”

    他低呼了一声,然后转身回去,蹲下来逐一将那些尸体头顶上的帽子扒掉,当看清了这些人脑袋上的戒疤,方恨水的脸色立刻变得有些难看。

    “都是佛宗的人。”

    他站起来,表情凝重。

    虽然大隋对那些张嘴闭嘴渡人渡己的佛宗弟子没什么好感,而且佛宗的人在大隋也没有特权。但这件事确实太不一般了,只怕他这个小县城的捕头是压不住的。佛宗在大隋之外有着绝对尊崇的地位,甚至有几个国家的帝王都是佛宗直接选出来的。

    世间最大的权利不是在某个帝王手里,而在大雪山大轮寺里!

    大轮明王说一句话,比任何一位帝王的话都要有分量。

    佛宗和大隋本土道教历来相处不怎么愉快,如果佛宗借着这件事向大隋问责的话……方恨水打了个寒颤,转身吩咐道:“将尸体都运回县衙,听凭县令大人处置。”

    距离命案现场几百米之外的一颗大树上,藏身在浓密树杈上的人见捕快们离开,嘴角挑了挑从大树上一跃而下,几个飞掠就不见了踪迹。转进一片树林,他脚步不停一路冲到林子最深处。

    “夜枭……怎么样?”

    他才停住脚步,从一棵大树上跃下来一人拦着他问道:“那些大隋的狗鼻子都走了么?”

    叫夜枭的男子点了点头道:“走了,不过看样子今天这个小捕头有点本事。横棍……少主呢?”

    “在里面二里处……你叫她少主还顺了嘴了。”

    “叫了这么多年,怎么能不顺嘴!”

    夜枭笑了笑,快步往林子里面跑了过去。

    在一棵异常高大的槐树下面,两个人手持兵器戒备。一个是看起来足有两米半高的壮汉,他站在那里就好像一座铁塔似的。长江沿岸的冬季虽然不冷,但总是比不得夏日时候的温热。可这壮汉却精赤着上身,展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最引人注目的,则是这个人身上鲜红色的麒麟纹身。

    此人太过于雄壮,让人看了都会心生惧意。他手里拎着一柄巨大的朴刀,刀背竟然比门板还要厚。

    另一个是个用斗笠遮住脸的人,垂着头,正在擦拭着自己手里的兵器,很特别的兵器。

    那是一对……铜钹。

    在大槐树下面坐着两个女子,一个低着头似乎是睡着了。她怀里抱着一柄剑,没有剑鞘,也没有剑匣。剑身如一泓秋水,动人心魄。因为低着头,所以看不出这女子的样貌,看其身材就已经令人瞩目。

    在抱剑女子的身边,也是一个女子。

    她看起来十五六岁年纪,支着下颌看着天。

    她有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在一袭白衣下衬托的更加醒目。她的脸色很白,有些虚弱的白。她的身材瘦弱,单薄的肩膀惹人怜惜。

    看眉目模样,她不是那种美的倾城倾国的女子。第一眼看上去,她很普通。如实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她的五官都很精致,若是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她其实也挺迷人。最迷人处,便是那一双明亮干净的眸子。很干净,干净的让人妒忌。这双眼睛里看到的东西,或许会与别人不一样吧。

    “少主!”

    夜枭从远处疾掠而来,有些急切地说道:“咱们得走了,追兵还会找来。”

    “去哪儿?”

    白衣少女摇了摇头,有些伤感地说道:“你们还打算让我做多久的替死鬼?”

    五个人,保护一个少女。

    她说她是替死鬼。

    而她替死的那个人,在哪儿?

    这是她经常想到的问题。

    第0005章 好霸道的手段

    从太阳才升起开始樊固城里就热闹的好像一锅开水,从草原各部族赶来樊固城做交易的牧民们脸上的表情都很愉悦,在樊固城交易是让人踏实且安心的,因为樊固城里有个严苛的汉人将军制定了严苛的交易准则,简单而实效,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

    公平买卖。

    牧民们用自己手里的货物和金银玉器换取大隋商人们手里的茶叶盐巴和厚实漂亮的蜀锦,各取所需。

    一般来说到了正午的时候差不多交易就已经结束,到天黑前城门关闭的这一段时间里,牧民们往往都会迅速的涌入自己中意的地方消遣,或是去茶楼装模作样的学汉人品茶听评书,或者是赤膊上阵在赌场里挥金如土,或者是去红袖招看那令人眼花缭乱的绝美舞蹈。

    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看到红袖招的头号人物息烛芯舞一曲流花水袖。

    据说当年有个小部族的王子在看到息烛芯的流花水袖之舞后惊为天人,随即让人抬着满满一大箱子的金银玉器要将息烛芯买回自己的部落里去。结果被人笑掉了大牙,称其为小地方来的小土包子。

    一箱子金银玉器就想买息大家……这事确实让人觉着好笑。

    恼羞成怒的小部族王子随即下令随从抢人,几十个强壮的草原武士真就冲上去打算动粗,结果被红袖招看门的瘸子老头一个人全部放翻在地,那一天人们第一次发现原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是对的,那看起来颤巍巍的老瘸子竟是用一只右手把几十个粗壮的草原武士每个人最少打断了三根骨头。

    而且每个人他只打了一拳,从开始到结束没用一分钟。

    之后赶到的边军士兵们不由分说将所有闹事的草原人拉出去,押到狼乳山下遥遥对着涅槃城全都砍了脑袋。但大家都知道,涅槃城那边的狼骑绝不会出动来救这些犯了错的牧民。这是大隋皇帝杨易和蒙元帝国的大汉蒙哥达成的协议,进了樊固城的牧民,只要犯了错就要接受大隋的刑罚处置。

    往往这个时候,涅槃城里的狼骑会在大隋边军撤走之后过来收尸。在狼乳山上随便找一个地方将尸体遗弃,任凭野狼秃鹫啃食。

    据说后来那个小部落的埃斤闹到了蒙元王庭,因为他是蒙哥大汗的妻子慧秀可敦的亲戚,结果没用蒙哥大汗发话,慧秀可敦直接让金帐侍卫将那个闹事的埃斤拉出去抽了一百鞭子,身受重伤的倒霉埃斤在回家的半路上又遇到了马贼,最后死无全尸。

    当然,大家都知道那马贼是怎么回事。

    慧秀可敦可不允许有人败坏自己的名声,她知道蒙哥大汗最讨厌什么。

    按照常理,日头已经靠近正南方的时候牧民们已经都跑去消遣了。但今日显然有所不同,在集市上还围着不少汉人的商贩和草原牧民,看着令人震撼的场面心里不住的直哆嗦。

    马!

    竟然有人跑到樊固城里来卖马!

    自从大隋皇帝陛下和蒙哥大汗签订了协议之后,双方的交易确实很红火。但有两样东西是绝对禁止的,如果被发现的话立刻就会将商贩或是牧民处死。

    中原汉人绝对不许将铁器出售给草原人。

    草原人绝对不许将马匹尤其是战马出售给中原人。

    当然,随着双方交易的时间越来越久,樊固城里执法的边军往往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中原商人将劣质的铁锅这样的东西卖给草原人,草原人将瘦弱的只能拉车的驽马卖给汉人,这样的交易在暗地里进行还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但今天显然不一样。

    那个穿着一身肮脏皮袍的商贩,他在兜售的是超过五百匹马,而且还是完全可以装备军队的战马!

    而之所以执法的边军没有将这个人抓起来,是因为这个人的身份有些特殊。

    他不是纯粹的蒙元帝国牧民,他是个北辽人。

    北辽甚至不算是一个国家,是一个紧挨着草原以十万大山为家的半游牧大部族。人口不及蒙元帝国的百分之一,和大隋不接壤,中间隔着一大片隶属于蒙元帝国的草原。但北辽人都极凶悍善战,常年生活在白山黑水极寒之地,让他们的性格也都坚韧而果敢。他们的战士虽然不多,但就连狼骑都不愿意轻易去招惹他们。

    北辽是蒙元帝国的附属国家。

    北辽和大隋没有直接的贸易往来。

    这才是最棘手的。

    北辽使臣曾经几次去大隋都城长安觐见大隋皇帝,表示愿意归顺大隋。但皇帝一次都没有见,只是让礼部的人好生接待,北辽使臣离开的时候,往往都会得到很丰厚的赏赐。对北辽的态度,朝廷一直不明确。

    所以李孝宗很头疼。

    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或许会引起一场争端。

    站在集市办公的二层木楼上,李孝宗有些生气的摆了摆手道:“把那些围观的人都清理出去,不管是汉人还是牧民都不要留下……闭市!还有……派人去把方解找来,要快!”

    ……

    红袖楼,红袖招。

    谁也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如红袖招这样出色的歌舞团会选择在樊固这座小城落脚,而且谁都不会怀疑,有这样实力的歌舞团即便是去长安也能很快立足,便是在长安城里成为歌舞行的魁首也不一定做不到。

    樊固城太小了些,太偏僻了些。就算种下梧桐枝,又怎么可能引来金凤凰?

    对于樊固城来说,红袖招确实是一只金凤凰。

    虽然已经在樊固城里定居下来一年半的时间,可红袖招的来历依然神秘。没人知道她们从何处而来,也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安心在这个偏僻清冷的地方住下。

    虽然这里有座红袖楼,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楼子再豪华也配不上这群天仙一般的女子,就连边城牙将李孝宗到现在都在费解,红袖招的老板是犯了什么傻竟然真的住下不走了。而最让人好奇的是,红袖招只演歌舞不接客的规矩是谁定的。

    在红袖楼第二层正对着舞台的地方,有一个雅间永远给人留着。不管这个人来或是不来,这个雅间绝不会让别人走进来。即便是红袖招的当家人也不会轻易进这个雅间,即便是红袖楼的主人方解……也不行。

    这楼子是方解盖的,地契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

    但他却没有权利也没有实力走进那个正对着舞台的雅间,不只是他,就是樊固城牙将李孝宗也没有权利和实力走进这个雅间。曾经有一次李孝宗试图进入过,但他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走都绕不过去那个老瘸子。

    方解一直很好奇,这个雅间到底是给谁留着的。

    可即便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小丫鬟小丁点也不肯告诉他,说这是息大家的严令。在红袖招里有两个息大家,一个是红袖招的当家人息大娘,另一个自然是会跳流花水袖的息烛芯。息烛芯不是息大娘的女儿,但跟她姓息。

    闲来无事在红袖招看歌舞的方解忍不住回头看了看二楼那个雅间,摇了摇头问身边坐着嗑瓜子的小丁点:“真不肯透露一些?”

    小丁点确实是个小丁点,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唇红齿白,标志的一个美人胚子。虽然小,但已经美的有些不像话。据说正在和息烛芯学习舞技,将来极有可能成为红袖招的下一个台柱子。

    她是息大娘的贴身丫鬟,当然其身份远在一个丫鬟之上。

    整座楼子里的姑娘,对小丁点也会客客气气的说话。不说别的,只说每个月她们的分红可都是经小丁点的手发出来的。仅从这一点来看,小丁点在红袖招的地位就不言而喻。

    小丫头穿了一身鹅黄色的绒裙,显得极可爱。

    她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摇了摇头,很郑重认真地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么,这楼子里最不能说的便是这件事。如果让息大娘知道了我碎嘴子乱说,肯定会打烂了我的屁股。”

    “屁股烂了是可以养好的,可好奇心这种东西是压不住的。”

    小丁点白了他一眼,啐道:“你这人怎么这么狠的心肠?你只顾着自己的好奇心,就不顾我的屁股?”

    说完这句话她瞬间又醒悟了什么,随即红了脸。

    沉默了一会儿,小丁点忽然凑过来压低声音问:“方觉晓,你没事就往这楼子里跑,是不是看上哪个姑娘了?”

    方解一怔,随即故作高深的笑了笑。

    “说吧,是哪个?看你这人还不错,每次来都给我带好吃的,我帮你拉个线什么的也不是不成……要是真成了,不管是哪个姑娘跟了你也不算太亏,好歹你也是个有钱人。而且人还不错,像是个专情的。”

    方解深深的震惊了:“你这是在拉皮条么……”

    “